《邻家有女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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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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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蔓歌皱着眉头挑了一阵子,摇了摇头。“我是说干净的。”
    “我这都很干净啊。只穿过一次。还不超过两天呢。”
    “——”
    沈蔓歌拿走了唐佳怡新帮林枫买地衬衣,为此付出了两百块钱的代价。当沐浴间传来沙沙地流水声音时,林枫心动了。
    美人在沐浴。看?还是不看?
    废话,当然是看了。偷窥一个和偷窥十个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犯罪吗?
    林枫轻手轻脚地走向洗手脚门口,上下打量了一会儿,不由得心里暗自后悔,一直忙着在墙上偷窥,怎么就没想过有一天要偷窥自己沐浴间的景色呢?要是在门上挖个孔多好。
    “砰。”沐浴间的门打开了。沈蔓歌穿戴整齐地站在门边。脸色铁青:“君子先生,你站在外面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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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这女人太阴险了,竟然穿着衣服故意打开水笼头引自己上钩,其心可诛啊。“哦,没事,我就是想来问你温度够不够。”
    “现在是夏天,并不需要温度。”
    “哦,那我就放心了。”林枫认真地点点头,转身倒在了床上。
    沈蔓歌出来时,林枫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好梦正酣,口水流了一地。沈蔓歌站在门口迟疑地一阵,难道真的要和他共处一床吗?
    要是他趁机非礼自己怎么办?
    洗过澡后,困意和潮水般涌来,沈蔓歌再也没心思想那么多了,轻轻地向床边走去。
 第三十四节、绯闻
    周朋起床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揉了揉睡的生痛的腰肢,决定下楼去锻炼锻炼。
    周朋是个记者,一家娱乐小报的记者。靠着那点儿微薄的工资养活着老婆孩子,饿不死但想再提高一些生活质量也很困难。
    周朋昨天晚上又熬了一夜,写一篇关于**明星被人包养的绯闻稿子。当然,这绯闻并不是他亲眼所见,只是不小心听到了些风声而已。这就够了,他又能靠这个换回几百块钱的稿费。孩子想要那个变型金刚很久了,今天拿了钱就给他买回来吧。
    刚下楼,便被大院一处风景吸引。
    那是一辆湛蓝色的玛莎拉蒂,优雅的流畅线条,至尊的皇冠标志,豪华的内部装置。高贵的血统,昂贵的造价,这所有的东西都让它卓尔不凡。在其它的几辆本田、丰田、现代车面前,犹如立于鸡群的凤凰。
    周朋想了又想,仍然想不到这个小院有那一家人能买的起这种车,甚至拥有这种车的亲戚。要不然,也不会窝在这么陈旧将要被拆迁的筒子楼了。
    出于职业习惯,他出门必定会带上相机。即使老婆让下楼买袋盐的时候也是如此。
    一个优秀的职业记者都应该明白新闻都有突发性与时效性的特点。就如那美丽的烟花,当它绚丽绽放到最高点时,你没有拍下来,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周朋先按着快门,对着那辆玛莎拉蒂拍了几张照。然后藏起相机装作锻炼身体在一边守株待兔。
    没多长时间,从和他住的那座筒子楼里下来一对男女引起他的注意。不,更确切的说是那个女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男的叫林枫,很有意思的一个小伙子,整天笑眯眯的。这个人他认识,打死他也不相信这车是他的。可跟在林枫后面遮遮掩掩地女人倒有可能是这车的主人。
    穿着时尚的职业套装,领子处经过特别设计,又多了一条洁白的丝巾作点缀,既个性又少了份沉重。一头柔顺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脚下踏着一双高跟皮鞋,走起路来风情万种。带着幅茶色宽边太阳镜,脑袋转来转去的东张西望,像是怕被人发现。
    林枫看了看赖在她身后躲躲闪闪地沈蔓歌,没好气地说“你干吗呢?要光明正大的走路,知道不?呆会邻居还以为我带了个小姐回去开房呢。”
    “哼,狗嘴吐不出像牙。”沈蔓歌翻了个白眼。
    “你能吐出来?”
    “去死啦,快点儿走,上车了就好了。”沈蔓歌催促道。
    打开车门,沈蔓歌快速地钻了进去。按下车窗,取下墨镜,笑着对林枫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正好,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林枫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佳人再美,却与自己豪不相干。今日一别,今生将不再相见。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只不过是一夜露水夫妻——丫的,想起这个林枫就很生气,本来他昨晚故意装作睡熟了,想解除这个女人的警惕之心,然后等到她躺上床上时,一不小心地摸摸她的腿亲亲她的脸蛋什么的,没想到她站了半天,竟然扯了条席子铺在地上,就那样在地上睡了一夜。深受打击的林枫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照镜子,自己明明长的很老实啊。
    沈蔓歌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生气地说道“哎,你这男人很没礼貌耶。我明明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了,你竟然这么快就忘记了。”
    “你告诉过我了?”林枫用手摸摸鼻子,苦笑着说道“我还真是想不起来了。”
    “哼,我再说一次,我叫沈——蔓——歌——,记住了没?”沈蔓歌把自己的名字一字一字的拉长,再次重复了一次。
    “哦,记住了。沈蔓歌是吧。慢歌?你不唱快歌的?”


    “去死啦。”沈蔓歌抓起旁边的一个小动物的装饰物去砸林枫。“本小姐要走了,快点儿告诉我你叫什么?——你昨天晚上收留了我,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林枫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收留了你,你也给钱了。咱们钱财两清。互不拖欠。”
    “喂,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吗?真是个小气包。”
    林枫苦笑着看着这个美的不像话,一颦一笑都光艳动人的女人,心里竟然有一丝不舍的情绪蔓延出来。“我叫林枫。枫叶的枫。“
    沈蔓歌甜甜的笑了起来,像是讨到了甜果的小孩儿“电话号码多少?”
    林枫报了自己的号码,沈蔓歌从包里一阵乱翻,掏出一款样式小巧时尚的手机输下了林枫的号码。
    “那——再见了。”沈蔓歌笑着向林枫摆摆手,心情却有些沉重。
    “嗯。下次你再来明海,没地方住的时候打电话找我——放心,还是这个价钱,我不涨价。”林枫笑眯眯地摆摆手。
    沈莫歌听了前半句还开心的不行,听完后半句差点气的吐血。狠狠地瞪了林枫一眼,一踩油门,车便跑出了大院。
    “哎呀。”林枫拍拍脑袋。“完了,忘记找她要衬衣钱了。亏大了。”
    林枫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当车的影子再也看不到的时候,才准备回去再补个回笼觉。晚上还要上班呢。
    口袋里的手机滴滴地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陌生人的号码。“我们还会再见吗?”
    林枫想了一会儿,很认真地回道“不知道。”
    当两个人都走了后,周朋从大院的一个角落钻出来,满脸激动的表情,握着相机的手直哆嗦。
    “沈蔓歌——竟然是沈蔓歌——沈蔓歌来到了明海——还私会情郎——这下儿发财了——”
 第三十五节、绯闻(2)
    林枫补足睡眠,神抖搂地来到酒吧上班时,里面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客人。一群工作人员正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话题。一个个眉飞色舞,激动的语无伦次。
    “知道吗?她就在明海。天啊,她怎么会来到这儿来了啊?我好想见她。”小玲满脸崇拜地说道。
    “你说她在那儿呢?会不会走了?我们请假去找她吧?“
    “告诉你们,想找她的话去一些五星级宾馆门口堵着,说不定就能碰到了——嘿嘿,见到了帮我要个签名——”
    “切,说不定她在明海有房子呢?看到报道没?人家是私会情郎——唉,真是让我伤心呢,都有情郎了——”
    “一定是报纸乱写,怎么可能呢?”
    “就是就是。那个明星会在事业高峰期结婚啊?”——
    林枫听了一会儿,也被他们讨论的话题给吊起好奇心。“你们在讨论什么呢?”
    “哈哈,枫哥也感兴趣了。枫哥,你升官了,也得请咱们撮一顿吧?”阿发讨好地说道。阿发是酒吧里面的调酒师,长的英俊帅气,本来可以吸引不少小姑娘的眼球的,可惜来了个林枫——
    因为林枫的特殊,酒吧里面的人无论大小,都叫他枫哥。这算是对他的一种格外的尊敬了。经理于洋都没有这待遇。
    “行,找个时间大家聚聚,我请客。”林枫满不在乎地答应。他对钱并不太敏感,有些人想得到它很难,有些人却很容易得到。再说他平时和这些同事相处的也非常不错,上个月拿了不少薪水,买了两部手机后,还剩下一些,请他们吃顿饭还是够的。
    “哦,枫哥要请客了。大家说去什么地方啊?”阿发转过身向其它不知道的同事吆喝道。然后那边便传来一阵欢呼声。
    看着别人的笑脸,林枫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你们这些家伙,有吃的了就忘了我问的事,我刚来时听到你们在谈论什么,热火朝天的。”
    “哈哈,枫哥,我们在讨论沈蔓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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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蔓歌?干嘛的?”林枫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其它人都是一幅不可思议地表情。像是看到了都市里突然来了一只猿人。
    阿发尖叫道“老大?你不是吧?沈蔓歌你都不知道?情歌女王沈蔓歌啊。”
    林枫茫然地摇摇头。“确实不知道。我就知道武腾兰,苍井,小泽——她们也很有名啊。”
    一些脸皮薄的女生都满脸通红的转过脸,男人们更是以崇拜的眼神看着林枫。果然牛逼,什么话都敢当面讲。
    一个平时总对着林枫这根木头眉目传情的清秀女孩儿解释道“沈蔓歌是如今国内最火的女星,出道两年,以唱”蔓式情歌”为主,在快歌、rab当道的今音乐界注入了一股清新自然的元素。她被乐评人称为“二十一世纪的邓丽君”,也是如今身份最高的明星——其它一线歌手的专辑销个几万张就不错了,她的却每次都能销百万张以上。而且还是限量发行——今天报纸报道她来了明海,而且是会情人——所以我们正在争论。她一直是娱乐圈的玉女,很懂得洁身自好,以前从来没有媒体报道过她的负面消息,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她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爆出了这样的新闻——肯定是媒体乱写。”于薇说着有些愤怒,显然,她也是沈蔓歌的粉丝。
    “就是。沈蔓歌现在红的——红的就像男明星刘德华,上到八十岁的老人,下到三岁小孩儿,都知道她。”另一个女孩儿接着补充。想找个词形容现在的沈蔓歌,硬是没找到。
    林枫知道为什么觉得那个名字耳熟了,昨天晚上收留过夜的那个女人就叫沈蔓歌,当时还取笑她为什么不叫“沈快歌”呢。为难道是她?林枫傻笑着摇摇头。怎么可能?她是世人瞩目的大明星,怎么会寄宿在自己的廉价出租屋?而且这年头同名的人太多了,叫林枫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有几个叫沈蔓歌的也没什么奇怪的。
    阿发突然沿着林枫转几圈来,若有所思地表情。
    “阿发,你干吗呢?”
    “len,你过来看。”
    “看什么啊?”len不耐烦地问。他正在看手上的报纸。
    “你看看——枫哥像不像沈蔓歌的情郎?”阿发越看越确定自己的猜测。
    Len看看林枫,再看看手里的报纸。眼孔瞬间涨大,惊呼道“天啊,真的耶,长的真的很像——”
    其它人也都跑过去抢报纸看,然后对着林枫指指点点。
    “就是,还真有些像——”
    “嗯,可惜太模糊了,谁拍的照啊?质量这么差——”
    “你以为呢?那是偷拍——不过真的很像枫哥啊——”
    “我觉得还是林枫比较帅一些——”
    林枫跑过去抢过报纸一看,脸色瞬间苍白。报纸的A1版头条用显眼的红色字条写着这样一幅标条:情歌王后沈蔓歌突现明海和陌生男子关系暧昧。旁边配着两张图片。然后下面描述了林枫早上和沈蔓歌一起在小区的情景,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记并有写明是那个小区,要不然还真麻烦了。林枫知道,照片上的人确实是他和那个沈蔓歌。沈蔓歌的脸全部暴露出来,因为角度问题自己只有个模糊地侧脸——当时竟然有人在偷拍?林枫不是没发现到有人,只是没想到那人会是记者。更没想到和自己睡出租屋的人是情歌王后沈蔓歌——可怜我的衬衣啊,忘记找她收钱了。
    林枫拿着报纸,满脸不在乎地样子。“怎么可能是我呢?你们想啊,大明星找老公都会找大款富豪,怎么可能找个酒店服务员?别瞎猜了,那张脸我看着都陌生,你们还当真了呢。”
    “可是真的有些像啊。”
    “那是巧合——”
    “咦,他的衣服也和枫哥今天穿的衣服一样哎—”
    “就是,还有他笑的样子好熟悉—”——
    这份报纸对林枫的生活影响不大,虽然有人怀疑,却没有证据。但对另一个当事人的影响却非常的大。
    首先,由周朋所在的娱乐小报《明海娱乐》爆出了这一消息,并配上了多张照片,一时间这份《明海娱乐》的小报多次卖断,连续几次加印,国内其它晚报得到此消息,也要求转摘。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响应,立即将国内顶级明星沈蔓歌推上了风口浪尖。
    沈蔓歌的经济公司对此事保持沉默。绯闻事件越演越烈。
 第三十六节、绯闻(3)
    中国有句话叫做“沉默就等于承认。”


    因为沈蔓歌和她的经济公司集体对此事件保持沉默,外面的各种谣言漫天飞起。
    满世界都是沈蔓歌的新闻。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网络——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在。
    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一向洁身自爱的玉女掌门人,出道六年没有传过任何绯闻甚至连花边新闻都没上过的沈蔓歌竟然被爆出在明海私会情郎,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有人说这是炒作,这种手法司空见惯了。那一部电影首映那一个明星出专辑不需要炒作一番?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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