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壁」。
二秒后,他贴上来,说趁热打铁,现在就开始打通我的任督二脉。练你个头,想吃本少爷的嫩豆腐,去死!我撞他一记后肘。
「你在医院里叫我别跟你怄气,我们是吵架吗?」
「一场小摩擦而已。」企图蒙混过关,有疑点。
「什么小摩擦?」
「只是咖啡的问题。」
「咖啡的问题?」
「我喝咖啡爱加葡萄酒,可是你强调没有这种喝法,让我咖啡和葡萄酒只能选一样。」
「就为了这种事啊?」
「其实我最爱的还是纯咖啡,只是偶尔会往里面加些酒,我们以后别再为这事吵了好吗?」
「嗯,对不起。」我点头。为了这种小事挑刺,我简直是无理取闹。可是事情真是这样吗?算了,先想眼前的事吧,有个严重的问题我要和他商量。
「你可以去减肥吗?」
「减肥?我这种身材算胖吗?」他贴在我身后,但我还是可以感到他的诧异。
「不是指你的身材,是『那玩意』。」
「那玩意?」
「对啊,你的『那玩意』实在是太胖了,我的后面现在还有点灰溜溜的痛。」
「胖!那叫胖吗?那叫伟大!那叫性福!」
「幸福?是有一点啦,如果不痛的话,那就称得上完美了,所以你还是去减减肥吧!」
「不是我不想减,这种事可遇不可求,是它自己要长那么『胖』的,你说要怎么减?」
「你可以去抽脂啊!」
「抽、抽脂?」
「报纸上不是常有广告吗?抽脂——再现苗条身姿。」
「……以目前的科技水平来说,『那玩意』是没办法抽脂的。」
「那该怎么办?」我不要一直这么痛啦!
「我有办法。生命在于运动,减肥也在于运动。不过要运动『那玩意』我一个人太勉强,需要你的配合。」
「像昨天晚上那样配合吗?那我岂不是还会痛?」
「一开始当然是有点啦,但只要我们多做、勤做、用心做,经过我们的艰苦奋斗,『那玩意』就会越来越苗条,而你也会越来越舒服。」
「真的吗?」
「绝对是真的。我看这样吧,我们抓紧时间,现在就可以开始做运动了。」南的手搂了上来,双脚也跟着缠人。哲人曾经说过:幸福,需要人类不懈地努力。那我就努力看看好了……唉,又是一个让我晕得乱七八糟的吻。
风来看了我几次,每一次都被某人当间谍般防范着。我提议一起去市中心逛逛,某人就会很「热心」地跳出来说,由他来开车。
老实说,风并没有南那么帅,只是普通水准的好看而已,可是他开朗诙谐,温和亲切,还很有爱心,时不时地跟我提起以前养过的一只叫「达芬奇」的猫。结果,南不知从哪弄来一只大型牧羊犬,还取名叫「爱因斯坦」,并且很深奥、很权威地指出,「养小型动物男人往往缺乏安全感」。
最后一次,风来告别。他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要继续他的悠长之旅。「可是不是有人在找你麻烦吗?」听说我失忆就是受了风的牵连。
「这有何难?」南的「古道热肠」又适时出现,他很肯定的表示,凭他的人脉一定能制造出完美的假像,让追着风的人找错方向,而风就可以安全地出境。走的那天,我得了点小感冒,南铁了心肠不让我去机场。任我软语温言、吐气如兰,他也不为所动,气得我只能爬上院子里的大桂树,看着划过天空的飞机,悠悠神往。
「你在那干嘛?」南从窗口探出头来。
「你看,风的飞机刚刚飞过。」风啊,我还没有搞清楚你跟沙漠之王的关系,你就这么暧暧昧昧地走了,让我有数不清的遐思。也罢,我已经把你列为天字第一号奸夫候选人,如果南那家伙有什么花边新闻的话,我就来找你私奔。
南一个纵身,居然直接从窗口跳了过来,挤到我的身后,表情很爽:「混了那么久,总算走了。」
「你干嘛老是看不惯别人?」
「我要保卫我的私人财产嘛!」他把头凑过来,揩去一个吻。「溢,我们在这做『瘦身运动』好吗?」
「在这!树上?」我拉住他蠢蠢乱动的手。
「你有听过树上不能做的吗?」
「嗯……好象没有。」
「那不就成了,我们可以试试嘛!」
「好、好吧。」我被他摸得神魂颠倒、忘乎所以,脑子里一团棉花,轻飘飘地。繁茂的树叶间漫出一阵阵波动,哼唱吟哦,激|情四溢……
「咔——」这一声很轻,但足以让震荡中的人惊醒。
「什、什么声音?」
「好像是……」连胆大妄为的南也变了脸色。
「不会吧!」我倒吸一口冷气,还来不及尖叫,那根非常不合作的树枝做出了最大程度地拒绝。唏哩哗啦、叮零光啷……天降断枝、天降羽衣、天降裸男!
「啊——」
「砰!」一声巨响后,大地归于平静,只有「爱因斯坦」似乎很高兴我们的出现,「汪汪」直叫,还粉有兴趣的把我的皮肤当冰淇淋舔,被南懊恼地一掌挥开,可怜。原来天使就是这么堕落的。
9。
我想起来了!翻身坐起,我一脸惊异,想起下午从树上跌下的那一跤,当时只觉得满头长包,哪知南柯一梦后,那块任性的偷偷跑掉的七巧板自动归队。
南·德尔·奥尔契拉,你可真够毒的!不但不承认错误、坦白从宽,反而连蒙带骗用咖啡和葡萄酒的鬼话让我先SAY SORRY,太可恶了!
我抬头看钟,九点。不算太晚,可是那家伙又游荡到哪去了?急需找人倾诉,不然一腔怨气会让我想砍人。汀汀的窗口灯光微弱,不知睡了没有。顺着水管,我攀上二楼,轻轻地撩起窗帘一角,暂且当一回偷窥狂——
天昏地暗。飞沙走石。血脉逆流。紫罗兰背景的床单上有两个雪白人影正在全神贯注地「纵横驰骋」。金发的那个托起身下人儿的修长美腿,一招「金蛇探|穴」、一招「推波助澜」,小屋里风起云涌、低喘声声。冬雷震震夏雨雪!我幼小的无知的纯洁的心灵被眼前的绯色冲击波震得鼻血狂流,脚下一个踏空,再一次为自由落体的物理实验英勇捐躯。
「咻——」
「咚!」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星星还是那个星星。鹅黄|色的外墙上留下了两道饶有意境的五指印,留给后人无限的揣摩、无限的思量……
唐纳皱眉,他应该讨厌身下的躯体,可是他似乎更讨厌他眼角的那道泪痕,这让他心痛。也许他不该这么粗鲁,可是对待一个背叛者需要温柔吗?好烦!为了转移思绪,他决定暂时抽身,外面似乎有一记闷响。难道有哪个不长眼的小偷敢到他家来撒野!夜风阵阵、虫鸣声声,一切都很正常,只是……窗下那个诡异的人形大坑究竟是怎么回事?
如果不是从镜子里看到脸上的一块小泥巴,我或许会以为刚才的一片「风光旖旎」只不过是一场香艳的仲夏夜之梦。真不愧是兄弟!一个明修栈道,私下暗度陈仓;一个金屋藏娇,依旧花名不改。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我要在南最喜欢的浴池里投放食人鱼;在马靴里藏老鼠夹;在咖啡壶里放泻药,等他上完厕所……嘿嘿,就会发现马桶盖上涂满了「强力粘得住」。
当然了,我也不会忘记唐纳的。上帝保佑他现在就去买防毒面具,因为我要潜入储藏室,把剩余的几瓶「蟑螂死光光」全部偷出来,制造一场浪漫的「蟑螂药水雨」。小白脸,就等着体会什么叫做「最毒少男心」吧!
步子踱过来踱过去,我越想越不甘——爱情,可以忍让,但绝不是窝囊!最近的日子似乎稍嫌平淡,没有汽泡的可乐怎么能让人过瘾!也罢,不如化成天地一沙鸥。
「唐纳——」卧室里一道火龙狂吼,吓得「爱因斯坦」缩回探出的脑袋,躲入床底。
「怎么了?」
「那小鬼居然、居然又给我玩失踪游戏!」火龙的手指头颤抖,声音失控。
「哦——我还以为什么事!」唐纳一脸无所谓地坐入沙发,翘起二郎腿,「放心吧,那小子精神波超强,等你找到他的时候,保管还活蹦乱跳的呢!」
「你看上去很轻松嘛!」南恶劣地扬起一个笑容,「不如你自己念念这封信。」自己念念?古怪,一定有古怪。惊疑不定的接过纸片,唐纳开始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小爷我走了。
哈哈,没什么嘛。还自称「小爷」,等着老大把你抓回来后,打烂你的小屁股吧……等等,下面还有P。S。。有点不妙,碧绿的眼珠紧张地往下扫。
P。S。为了抗议某人施加的精神催残、肉体折磨,我把汀汀一起带走了。呵呵,唐纳哥,你不要太想我哦!
「妈的!还不快去给我追——」可怜的贴身下属,在一道晕头转向的金光中,化为炮灰。
「汀汀,你真的要剪吗?」发型屋里,我拿起汀汀那栗色长发,做最后的挽留。
「我对自己温吞水的性格已经烦透了,今天我一定要剪掉那些纠缠不清的往事。下一次再见到唐纳的时候,不管他接不接受,我都要告诉他我还爱着他。小溢,你说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你终于想通我的话了!」太棒了,这样的汀汀,即便是短发也是最漂亮的。最后,不但汀汀得了个清爽,我也将头发变成波浪,不是很卷的那种,最最青春无敌。阳光下,我粉美丽的一笑,昏倒无数猫猫狗狗。
好热喔!没办法,这是在埃及的吉萨嘛。
「我们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他们会不会找不到?」
「这点小CASE都搞不定,还想学人家当老大?不如回家卖地瓜!」我下巴抬得老高,看了眼汀汀。「哈哈,才分开三天你就开始想唐纳啦!」
「哼,你不想南吗?」
「南?哪个南?南瓜的南?」我假装胡涂,仰头看天,在同一片饱蘸湛蓝的底版下,那家伙现在是什么表情呢?幻想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心头一阵暗爽。爱情有时候就像在玩跳棋,谁也不肯先低头,这酸酸甜甜的追逐游戏也很幸福呢!
「你看,那边有人租骆驼。」不远处,有好几个当地人牵着沙漠之舟招揽生意,游人或是拍照,或是用来当脚力。
我们刚上前,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立刻谄媚地迎了上来。
「你们一共两位是吧?我正好有两匹,保证是最便宜的。」哪个生意人不说自己最公道,砍价也是一种乐趣。经过一场天昏地暗的唇舌之战,最终以10埃镑成交。
这骆驼还真高,如果不是主人喝令它们蹲下,普通人根本没办法上去。威风八面,旁边的游人都矮了一截,有钱真好。可是这骆驼被人牵着,只会慢悠悠的跨步,未免无趣。
「你放开手,让我们自己骑一圈怎么样?」
「可以,但要加钱,还要交点押金。」小胡子乘机再赚一笔。
「溢,我连马也不会骑,更别说是这么高大的动物了,你一个人去玩好了。」汀汀抱歉地看着我。
「这……」
「没关系的,反正这骆驼一直有人牵着,不会出事的。」
「那好,我玩一会就折回来找你。」撒开缰绳,身下的骆驼听话地开始疾跑,很高兴的样子,看来它也不喜欢每天悠悠荡荡的闲着。侧耳倾听,是法老王的声声祈祷;随风回旋,是金字塔的喃喃低语,我开心地大叫。如果生活的支点只是「驰骋于床单」,又怎会了解纵情山水的滋味?这一次的埃及之旅真是没有白来!
绕了一圈,我打道回行,可翻来覆去都找不到汀汀的影子,所有的兴奋在几分钟内消磨殆尽。艳阳下,我急得直打转,用半生不熟的阿拉伯语问当地人,也是毫无进展。我居然把汀汀给弄丢了,唐纳会杀掉我的!折腾了近两个钟头,我终于在一条偏僻小道上遇到了那个租骆驼给我们的男人。
「你刚刚载的那个人呢?」我急吼。
「他、他骑了一会,说不习惯,要自己走,我们就分开了。」小胡子眼光闪烁,刚才看到我时就像碰上了债主,分明心里有鬼。
「这是什么?」我一把抢过他袋子里露出来的表链,是汀汀的。「混蛋,你把他弄哪去了?」我揪住那人的衣领,拖向阴暗角落。在转身的一,小胡子突然拔刀刺来。敢跟我动手?哼,也不打听清楚老子是谁!看来不使出分筋错骨爪、三尺脑神波,他是不会从实招来的。空手夺过白刃,上勾拳下勾拳、左勾拳右勾拳。最后,一脚踏住他的胸口。
「快说,我朋友呢?」
「我、我们遇上了塔卡族的人,你的朋友让他们惊、惊为天人,结果……」
「说啊——」
「那个小头目硬要把你朋友带回去献给他们的首领,我拦也拦不住!他们那一族平时就是以打劫为生的。」
「瞎说!」我脚下用力,恶治他的软骨头,「你敢说你一点好处都没捞?我看你根本就是和他们狼狈为奸!」
小胡子连身求饶,强调他只是得了一点小钱。简直是无法无天,早就听说沙漠里龙蛇混杂,常常有外地游客被骗钱失财,没想到这次居然是拐卖人口,真是从未有过的「激|情遭遇」!这下我的祸可闯大了,怒火中烧啊!
我猛地把小胡子从地上拖起,十指掐住他的脖子前后摇晃:「混蛋!超级欠扁!你拐卖汀汀让我很生气,你不拐卖我让我更生气!」惊为天人?难道我不是天人吗?
「哈哈哈……」蓦地,一声大笑响起。
「谁在那鬼鬼祟祟的?还不快给小爷我滚出来!」心情不好,口气也变差。从断墙的另一面转出个男人,很年轻,比我大不了几岁,一身阿拉伯的服式。好高!我可能只到他的下巴。
不同于南的优雅、唐纳的俊朗,他的名字是狷狂。 被阳光膜拜的浅棕皮肤,茶色狭长的眼眸……我嚼着那肆无忌惮的目光,暗自长叹:如果不是汀汀的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