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日明霞光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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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日明霞光灿-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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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血又道,“如果我不在,二师兄你会想到为我晒被子么?”
  铁手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未酒醒,迟钝地答道,“呃,这个,……,要是你提醒我的话,当然,哈……”
  “我去师父那儿报告夜巡事宜。”纵身一跃,冷血已下到地面。
  铁手研究了下身边昨夜喝酒剩下的空坛,不解地瞪眼,摇头。

2 谁借追命一用
  例行的晨会。
  六扇门的上上下下都聚集在偌大的青石板广场上,衣装整齐,步伐划一,抬头挺胸,神色肃然地聆听着大统领的晨训,待得他挥手一声“结束”后便四散奔向各自的岗位,接手各自做不完的任务。
  无情、铁手、冷血在诸葛小花的示意下一道进入六扇门知事轩的内间。
  几人还未落座,诸葛小花便拿出了一张信笺给无情他们看。
  三个徒弟依次读了这纸上的一行秀劲小字后,不约而同地皱了眉,齐望向诸葛小花。
  “这是今早管家老李传给我的,他说门房一大早开门就发现了这封信。大统领一边说一边举了举手里的信封。
  普通的信封,普通的信纸,是京城里文房四宝的店铺里到处都有卖的中上等品种。
  连这手笔书的墨香,也可判断是出自一般的名贵墨砚。“知晓通”老周说这应是状元坊销量最大的一级品。
  字迹灵秀脱俗。这样的字,应该用来去写清韵雅致的诗词。
  但是当下他们读到的不是诗也不是词,只是一句平淡无奇的直书:借追命一用,不出两月,定当奉还。
  没有首部,没有尾行。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孤零零地矗立于空空荡荡的信笺上,极尽简洁,是让冷血他们极尽郁闷的简洁。
  追命失踪半月,竟是被人“借”走了!所借何意,所借何处,所借何人,……,一概语焉不详。
  那就乖乖等着借主把追命“奉还”?
  才怪!
  何人敢把四大名捕像物品一般借来还去的?
  这还得了!
  何况还不知道追命现下生死如何,要是“还”回来的不再是那个活蹦乱跳的追三爷……
  万万不可!
  所以每个人都在想,怎么样才能查出这封信的来历?
  可是因为这封信从外到内,从材质到用墨,都太普通,反而不好查。
  只能依稀断定,书写者似乎很习惯用京城物品——至少,这人应是很有些钱。从其字迹来看,这人似乎还颇通文墨。也许,这人写信的地方就位于京师或京师附近。也或许,这些都是故布疑阵,刻意为之,好乱了他们的追查方向。
  知道这些还不够,很不够。
  铁手把信纸放到鼻前再嗅了嗅,仍只有一股淡淡清雅的笔墨味儿。
  脑中灵光一闪,铁手倏地出了门,也不跟其他人打声招呼。
  大家想他定是有了什么线索,都跟着出去了。
  铁手来到马厩,让如风闻闻这纸,如风立即很配合地打了几个小喷嚏,靠得越近打得越欢,最后受不了铁手如此热情的试探把头避开了,避得远远的,用它湿润润的与其主人有几分神似的眼睛很不满地很无辜地看着铁手,看得始作俑者一阵阵头皮发麻。
  冷血明白了。
  刘七说他牵马前,如风老在打喷嚏,听的时候自己并不曾特别留意。
  现在看来,那夜应当有人离如风不远,并且那人身上还有一种特别的气味。
  如风是一匹特别的千里马。天才通常都有些怪癖,马也不例外。如风的怪癖就是对花香过敏,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乃至狗鼻子都闻不出来的花香,也能过敏到它。
  看着如风被刘七牵走的人和写这信的人肯定跟花有极密切极深厚的关系,以至于在周围没有一朵花都是杂草的情况下光是藏在那里也能令如风喷嚏连连,以至于连写信时也令信纸沾上了这种使如风极其敏感的花味。
  他们定是整日或至少每日都有大部分时间是浸淫在花丛中的——必定是身处于一个栽满了花的环境中。
  一个到处都有花的地方,常有人照料还非常合理的地方,最佳的解释是,这是一个种了许多花的大庄园。
  京城里虽有许多王公贵胄和富庶人家的宅中都筑有种花的庭院,却都不是只种花,还有奇树异草,假山怪石,小桥流水,盆景摆设,……花样多得很。
  铁手找了一个在某位醉心于园艺的王爷家的专伺花草的园丁来做了一系列实验。园丁靠近如风,如风不出所料地喷嚏了;把园丁常年用来伺弄花草的小锹接近如风,如风也喷嚏了;让园丁在一张随随便便的纸上随随便便地写了几个字,把这纸拿去给如风验证,……如风终于无动于衷了。
  如果连最常与花为伍的园丁都做不到触纸沾花味,那么其他偶尔或经常只是逛逛走走花园的人就更无此嫌疑了。
  不是每一个种了花的庄园里的人可以把随身碰过的每样东西都变成能让如风大打喷嚏的“怪”(对如风来说)东西的。
  因为花味不够浓,不够醇,不够烈。即使是除了大内之外种花最多也最名贵的王爷府的后花园,也出产不了那样的花香。
  追命的失踪会跟皇宫的人有关?暗中查了下所有在宫内担任御花园内职务的人员最近动向:与花时间待得最久的是太监宫女,几乎没有可能出宫;换班的守卫也都按时作息,无人出过京城,无人有过行踪不明的时段。——俱有记录可查,有人证可访。
  大内的嫌疑,排除。剩下的只有……
  听了铁手的调查结果和无情的依序推论,神侯微微颔首。
  “京城数百里外就有当世最大最有名的种花奇家——折花山庄,也是离城最近的以养花卖花为生计的大庄园。”无情公子极公子地展开了折扇,一派风雅却目光凌然。

3 折花山庄
  从汴京开拔的官道上,一匹棕色健马载着个灰衣剑客飞奔疾弛。
  冷血正赶往折花山庄。
  神侯本是拟让铁手去的,但临时有其他要事需铁手急办。
  临行前,无情说了一句话让冷血牢记。
  那一刻,冷血觉得全身的血忽然热了一下。
  折花山庄。
  你可以理解为是让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地方。不过假如你还想性命无虞,最好将这个认知改为“擅入折花者,死”的山庄。
  折花山庄最有名气的自然是它的花。从市井百姓、富商大户到王子公孙,无不以拥有一株折花山庄出品的花为荣。
  折花山庄的花,代表了顶尖的贵气、品位、风雅,以及——独占芳华的殊荣。
  天下奇花,莫不出折花山庄。
  折花山庄卖出的花,在别的地家是买不到相同的品种的。
  同为水仙,别家都只卖白色的,它偏能推出粉色花瓣的水仙花。谁也不知道折花山庄是怎么做到的。
  折花山庄的庄主被公认为花卉奇才,但是庄外之人从未见过。据说三代庄主都是足不出庄,甚少接见外人的。花卉交易的营业等事项均由山庄的两位左右总管代理打点,代代相倚。
  折花山庄建庄于太宗朝太平兴国(宋太祖赵光胤的弟弟赵光义在位期间的一个年号)年间,据今也不过五六十年的历史。关于其来历渊源,知者寥寥。
  人人都有好奇心,但没人敢由于这点好奇心去探究折花山庄。不止是因为折花山庄与朝中权贵多有来往,也是因为其深不可测的“护花”实力。
  传言先后曾有十三名偷中高手潜入折花山庄意图盗取庄外人盛传臆测的“栽花秘笈”结果无一人活着回来。也曾有多名强盗横匪在折花山庄运花途中打劫抢花,最后无不绝迹于江湖,甚至有“都成了花肥”之说。
  折花山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借”走追命的人,又是一什么样的人?
  追命,究竟是生,还是死?
  冷血期望自己能在那里找到所有问题的答案。
  更重要的是,那个不像师兄的三师兄啊,自己还能不能再见到他明明晃晃使得春日也逊色几分的笑容?
  自己念挂着他,已是很久了,太久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怪不得感觉是这么久,原来竟早过了几十多个萧萧涩涩的秋哪。
  盼春归,何日春归?

4 春日好
  半个多月前。
  正午的春日,暖融融得像要融化人。
  估摸着还有不到两日的的路程便可抵达京城,追命拍拍爱马,悠悠然地慢了下来。
  “总算赶得上交差了。”抹了把额上的薄汗,唇角很习惯地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露出一张明媚得可与天上春阳媲美的灼灼笑容。
  白衣潇洒的马上青年解下系于腰畔的酒袋,痛饮了几大口,陶醉地咂咂嘴,“几日没听到师父老人家的话唠了,还真是不大自在呀。”凑近马耳朵,很熟稔地道,“小风风,怎么样,累了吧,追三爷准许你去歇歇脚,喝喝水,吃吃草,花花心,……恩,不许去花痴呦,还等着你给我办正事呢,再说了,这里也没有帅马哥哥给你花痴,对不对?”
  这是条山中的林间马道,不远处有一条由一座小型天然瀑布形成的溪涧,清流潺潺。
  领了马去溪边,暂放得它去逍遥一番,追命自己在溪流边的一块圆石上蹲下,先掬了一把水扑脸。
  三月中旬,暖春将到未到,溪水中尚残存着丝丝寒气,对奔波了数日的追命却是正合己意的清凉宜人。
  举目四望,是一派新绿盎然,生气勃勃的幽美之景。
  追命被这大好春色又轻易地勾引出一个十足的笑脸,满意地灌下了几大捧溪水。甘冽爽口,好喝,眉眼再度美美地弯起。
  正待微闭了双目好好享受这番凉意,一声尖利的女子的呼喊划破了林中的这份清净幽宁。
  “救命啊啊!”
  眼睛蓦地睁开,弯着的笑眼瞬时严肃成犀利的鹰目,精光四射。
  追命朝着叫声的来处疾如闪电地窜了过去。轻功天下第一的好处之一就是能以超过常人的速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
  就看有谁胆敢在他追三爷眼皮子底下犯案!

5 离家的大小姐
  提气奔了几十丈远,并未看到想象中十几个彪悍匪徒围着一个弱女子拦路抢劫的场景。
  只是一个黄裳女子在对着一条半趴在青草叶上细如食指的青色小蛇,被其吓得连连跳脚。
  追命略有些失望地撇撇嘴,随意扔了颗小石子过去将那懵懂无知的小蛇惊跑了。
  “不就一条小青蛇吗,叫这么大声它都被你吓傻了。”追命看着那小蛇消失在杂草碎石间,比较同情地说道。
  “喂,被吓到的可是本小姐哎!”女子愤怒地蹦到追命面前,大声抗议。
  追命这才看清了女子的样貌,端的是容颜殊丽。俏生生的模样配上了一身鹅黄衣裙,宛如开得热热闹闹的报春花,让人一见顿觉眼前一亮。就算她此刻两手叉腰做母夜叉状,也是美得恶形恶状。恩,这气势跟芙蓉大妹子有得一拼。
  “报春花”乍遇了这俊俏青年,不由怔了怔,花容一滞。但见他斜眉微挑,明光璀璨,眼底生波,自蕴了一股说不尽的风流不羁之意。
  “看什么,没见过帅哥啊?”追命猛地凑近那女子的脸,作弄地瞪了一眼又回身望望四周,“荒山野岭的,你一个女孩子家跑到这儿来做什么,你家里人呢?”
  女子俏脸绯红,听了他的问话顿时由嗔转怒,“哼,我家里人都死绝了!”
  喔,敢情这小丫头片子是离家出走来着?看她这身打扮也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哎,又是一个大小姐,不知这任性的程度是不是也和水芙蓉及那个什么小郡主的有得一比。
  追命右手抵住了下巴很自信地推断。还好碰到的是他追三爷,否则遇到的要是一个或一帮见色起异的歹人,这大小姐连后悔的地儿都没处找。“咳,小姑娘,世道险恶,人心难测,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般英俊好心的,你还是赶快回家,免得出什么事还让家里人担心。”
  女子继续跳脚。不是吓得跳脚,而是气得不住跳脚。“我十七,十七了耶,不要叫我小姑娘。我叫花想容,我哥说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你可给我记住了哈。还有,我是不会回家的,你别白费力气了!”
  追命右手的食指轻轻叩击着脑门,想着该如何循循善诱这明显是赌气离家的花什么……恩,花想容大小姐乖乖返家,“花想容小姐,是吧,我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跑出来啦,可是,你这么着一个人到处乱走,真的很危险,……”
  花想容压根儿就没理他在说什么,直接用手指住了追命的鼻尖子,“喂,我把我的姓名都告诉你了,你还没说你是谁呢?”
  追命恍然地点首,“是哦。哪,你听好了,不要太吃惊,我就是京城六扇门御前四方总捕之一的追命追三爷。”言毕还不忘展现一个招牌式的洋洋自得的笑容,直照耀得花想容的芳心又是一颤。
  “你居然是捕快?还是六扇门的?”花想容不负期望地惊奇道,“我还以为名捕都是比秦浩和方全还凶神恶煞的人,长得像你这么好看的还真没见过。”
  “那是。”追命无愧于心地收下赞美,推了推鼻尖,一个小动作尽显了一种小小自满的可爱,“对了,你也是蛮好看的啊。”
  “你真觉得我好看?”花想容大眼睛一眨,自以为妩媚地笑开了,笑得追命心里直发毛。
  上一秒还生气生得天真活泼的小姑娘下一秒就挤眉弄眼地一点都不风情地僵硬地对你笑,任何人都会觉得不自然,会发毛的。
  追命就是这种感觉。
  果然。
  “追命大哥,你带我去京城玩吧,我会天天让你看的。”花想容缠上来摇他的手臂。
  “不行,我还有公务在身。哪能带着你?”追命一口回绝,又瞥见她不依不饶地准备打持久战,心念一转,有了主意,“你非要跟着我也行。不过一切得听我的。”
  “真的?好啊,我什么都听你的。”花想容大喜。
  假的。追命心里想道。
  别说自己要赶着去京城交差,就算没公务,他堂堂名捕也不该带一小姑娘瞎转悠啊。可是,既然碰上了,追命也不放心随她一个人拿自己的安全性命去胡走胡闯。
  哼哼,不说你家在哪儿是吧?我追三爷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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