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骑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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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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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铃坐在床前,淡红色的美目凝在我的脸上。想起昨晚的胡思乱想,我不由得心下惴惴。却见银铃对我皱皱小鼻子,说道:“小懒虫,好懒。” 
  我翻了个身,道:“不要打搅我,我还要睡一觉呢。” 
  突然,全身一阵灼热,盖在身上的被子不知何时刻竟然着火。 
  一惊之下,我翻身纵起,将被子铺开在地,拼命扑打。 
  好不容易把火给灭掉,我长吁一口气,却见银铃一双饶有兴致的眼睛调皮的看着自己, “噗哧”一声,她笑了出来。 
  哼,原来这一切,都是这妮子用火魔法整的,我不由的又好气又好笑,突然发现自己突然跃出被子,只穿了个裤衩,当下老脸一红。 
  银铃道:“我连夜帮你修补盔甲,哼,你到好了,还敢睡懒觉。” 
  我见她美丽的眼睛有点浮肿,心下感激,道:“谢谢你,铃铃。” 
  银铃又哼了一声,道:“谁希罕你的“谢谢”。” 
  我调唆道:“是,不谢,不谢,郡主大人。” 
  银铃终于被我逗笑起来,道:“滑头,昨夜我帮你修补盔甲,你知道我发现什么了。” 
  “什么?” 
  “那盔甲上竟然镂著有古精灵族的国王索尔的名字。” 
  “那…盔甲…” 
  银铃得意笑道:“不错,那幅盔甲就是传说中的精灵王索尔之甲呀。” 
  “难怪我觉得这副盔甲似是对魔法有很强的免疫效果。”我说道。 
  “不止如此,那盔甲上还隽有光系魔法“圣灵守护”的咒文,只要你在战斗中念动“圣灵守护”的咒文,这个盔甲就会自动产生“圣灵守护”,不断的治疗你身上的伤患,”银铃喜滋滋道:“以后你冲锋陷阵,我就不用那么担心啦。” 
  听到她温情款款的言语,我心中一阵温馨,当下一把将她搂入怀中,道:“铃铃,等到这次剿灭提图盗贼团后,你就随我回家,我跟斯纷哥哥说说我两的事。” 
  妙目突然中反而露出黯淡色彩,银铃道:“斯纷大人不会同意的,因为我是精灵,这样会损害你们拉萨姆斯家的名誉的。” 
  我深深的望入她的眼睛,道:“他如果不同意,我也不要再呆在家里了,咱们一起出去,海阔天空,过我们的逍遥日子。”说着抱住了她。 
  银铃闻言,娇躯因为兴奋颤斗不已,似是听到等待已久的承诺,微微泛红的美目中露出无比喜悦的神光,却又有点怯怯的道:“莫…莫拉,我…我…” 
  见她双目中已经擒着泪水,心下爱怜之意更甚,我说道:“铃铃,我爱你。”说着,缓缓吻上她的双唇。 
  “我也爱你,小莫拉”银铃双手紧勾着我的脖子,热烈的反应着,那完美的胴体隔着薄薄的绸裙紧紧贴在我赤裸的胸膛上,阵阵热意传来,激起我的无穷欲念。 
  与银铃深吻中,我邪邪的双手开始隔着薄纱,轻轻抚弄着她敏感的部位,惹的正与我唇舌纠缠中的她呼吸一阵急促。 
  两人正自缠绵,突听门外有人轻轻咳嗽一声。 
  银铃一惊,急忙将我推开,只见她满脸红晕,娇喘连连,一双羞喜交集的淡红美目瞪在我脸上,嗔:“都是你啦,害得人家…”说着跺跺脚,奔出门去。紧接着门口传来兰方特的声音:“啊,银铃,早上好。” 
  “啊,你…你好。”银铃惶急的应了声,羞急之下,疾行而去。 
  兰方特进得门来,见只穿着裤衩的我,莫名一笑,随即脸上露出沉重的颜色,道:“莫拉,你和银铃的事情,你的哥哥斯纷只怕…” 
  见他竟然偷听到我俩的情话,我尴尬一笑道:“他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自己决定的事情,可由不得别人。再说,大不了,那个家我也不要呆了。” 
  兰方特黑亮的眼珠中露出敬佩的神色,道:“莫拉,你总是那么大胆。” 
  我苦笑道:“如果你是我,也会这么干的。” 
  兰方特点点头,道:“昨日博达克酒醉之后,竟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斯通竟是被乔按照国王密旨革职查办,现已被软禁在瓦比格郡。” 
  我心中一惊,道:“这消息是真的么?” 
  兰方特皱了皱眉道:“博达克这人,你是知道的,平常说话,十句中难得有一句真话,可是他酒醉之后…” 
  “难怪,我就觉得斯通病的突兀。”我点点头。 
  两人默然半晌,都觉得这次征讨提图盗贼团事有蹊跷。 
  兰方特突然道:“莫拉,你觉不觉得,我军之中好像有敌人的眼线。” 
  我望着兰方特发光的双眼,道:“不错,自从那次在这个吉姆斯镇遇袭之后,每次敌人似是知道我们的行迹一般,使得我们处处被动受制。” 
  兰方特道:“那日我们先头部队进入这个镇,可说是隐秘至极,但那些贼兵们显然早就知道我们在此落脚,便事先设下埋伏。” 
  我说道:“不错,此后,我们就像进了羊入虎口一般,被贼兵包围,而只能退往杜德里。” 
  “即使这些可以解释为敌人的神机妙算,但昨日那少女的行刺,绝对是事先有人知会的,”兰方特皱了皱眉,道:“昨天上午乔命你为将军,不到一天,晚上就有人行刺,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与兰方特的细细推敲之下,本来脑子里那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一下子有了清楚的轮廓。 
  猛然间,我和兰方特若有所悟的注视对方,同声道:“是他!” 
  兰方特迟疑道:“只是现在没有证据,不能将他绳之依法,可恶。” 
  我淡淡笑道:“这倒也不急在一时,何况现在也不能彻底确定,眼线就是他。” 
  兰方特叹了一声,道:“探子回报,提图盗贼团新近得到了沃特人马族和祖云达鹰人族的援兵,盗贼团的头目谢尔·连塔扬言,要与我们绝一死战。” 
  “那人马战士奔跑跳跃,胜寻常人类百倍;而鹰人善于飞行扑击,力大无穷。如果在丘陵地形中与他们交手,我们已经吃了大亏。”我说道。 
  兰方特道:“那我们能怎么办,还能把他们引出来斗不成。” 
  我笑道:“这到不必,我们只需守住从黄土丘陵中出来的路口,待普萨斯郡遭到猛攻,缩在黄土丘陵中的敌人就不得不赶来救援,到时候我们以逸待劳,打他个措手不急。” 
  兰方特喜道:“如此甚好,敌人就算知道我们这个战术,只怕也毫无办法。” 
  当下两人絮絮叨叨,讨论起战略来。 
  乔拨给我的五百多名士兵是各领主派出的嫡系部队,除200名轻步兵,100名轻骑兵,100名轻装步兵,50名弓箭手,50名长弓手,10名魔法师,10名僧侣之外,难得的是,竟然有50名重装步兵。须知这重装步兵是步兵系中最强的兵种,部队中应选重装步兵的,必须都是年轻力壮的好手,战斗中身披一身重骑士甲,铁盾长剑,近身肉搏时,可以发挥最大的优势,只是由于盔甲厚重,不利于长途奔袭。 
  又过了两日,乔带领大军准备进攻普萨斯,而我也点齐兵马,包抄敌人后路。 
  克伦皇历11月13日,收复普萨斯郡的战斗打响了。 
  我带兵来到从普萨斯往黄土丘陵的必经之路上,向前看去是橙黄色砂土的丘陵地形,一条小路蜿蜿蜒蜒,延伸到一块一块交错的丘陵地形深处;向后看去,可以清楚看见普萨斯那破缺一角的城墙。 
  令部队在一个选好的小坡,摆好阵形。第一排是50名铁甲重装步兵一字排开,第二排是50名短弓手,200名轻步兵和魔法部队,50名长弓手位于最高位置的后排,并在左右两翼分别列置50名轻装步兵,兰方特领着100名轻骑兵驻在附近的另一小坡上。 
  时下,阿尔维斯已入初冬,阵阵寒风袭面,令一身银甲的我清醒了不少。事实上,如果援敌突破我们防守,正在进攻普萨斯郡的乔必定腹背受敌,陷入险境,因此死守要道,确保乔顺利攻下普萨斯,是当前第一要任。 
  眼见身边的波比经历几次血战,小脸上渐染风霜,我想起表兄弟的情谊,道:“波比,待会儿敌人上来时,你带着轻步兵队保护魔法师,在后排支援就行了,不要下去跟敌人厮拼。” 
  “是,”波比兴奋的挥了挥那把红宝石魔法剑,道:“莫拉表哥,我又要并肩作战了。” 
  这时,普萨斯郡中冒起缕缕求援用的黑烟,而随风传来的阵阵嘶喊声,说明普萨斯攻城战已经打响。 
  我不敢怠慢,从基斯手中接过爱马福兰的马缰,最后审视部队一遍。 
  经过第一排的达普身边,这位大汉看了看我,便抚着自己宽宽的额头,幽默的说道:“唉,谢谢上帝,今天我又有砍人的机会了。” 
  我看了看这位一米九几的巨汉,笑道:“正是如此,屠夫先生。” 
  两人的对答引起一阵哄笑。 
  我骑着福兰来到坡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秀丽的银铃。似是天气转寒的缘故,她换了一身黑底白花麻袍,腰身紧束,脚蹬蛮靴,那绿宝石腕轮衬着她的雪肤荧然。 
  我看得眼睛一亮,由衷赞道::“铃铃,今天你真美。” 
  却见她美目有点发红,知道她又在为我担心,便轻抚她的秀发,道:“傻丫头,我们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每次都这么担心,那还得了。”只听“噗哧”一声,却是银铃的丫头秋雨被我的话逗笑了,道:“对呀,小姐,日子还长着呢”。 
  银铃闻言,脸上一红,瞪了秋雨一眼,那可爱的小丫头对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言语了。 
  我又轻捏着银铃的手,说了两句甜蜜话儿,逗得她吃吃娇笑,才下得坡来。 
  远处的普萨斯杀声雷动,而此时的山坡上却是寂静无声,士兵们整整齐齐的列好阵形,默默的等待着敌人的到来。远远望去,一排满身银亮盔甲的重甲步兵身后,是几排黄衣钢盔的轻步兵和一排黑衣的弓箭手,再往后是红衣的长弓手,阵形两旁分列着是几列蓝衣的轻装步兵,而距离不远的另一个小坡上,一排黄衣勒马的轻骑兵待命,几名打旗手骑着马,等间距的立在军阵之中。这支军队人数虽然不多,却已站满整个小坡,加之衣饰颜色整齐,盔甲鲜明,士兵们头顶的钢盔在早晨的阳光下映出闪闪光亮,端的是气势磅礴,虎虎生威。 
  又过得片刻,只见那黄土丘陵中,一片沙尘扬起,且越来越近,似是有马队行来的迹象。 
  我高喊道:“全体戒备。” 
  一名打旗手高高打起一根黑白两色大旗,策马在军阵前驰过,片刻之间,士兵们持剑拿枪,弓箭手弯弓搭箭,轻骑兵们上马待命。 
  终于,从土丘之间的细路中,杀出一群人马战士。那些人马战士个个身作白色皮毛,手持投枪,成群结队的奔出,宛如白色的洪流,气势汹汹。 
  我见那人马战士少说也有两百多骑,心中暗暗吃惊。 
  人马战士之后,路路续续奔出几十名贼骑兵和一大群步兵,都作盗贼团的黑衣打扮,远看也是黑压压一大片,光贼兵数目估计也有三百多吧。 
  片刻间,那些当先奔出的人马士兵,已发现我军列好阵形,整整齐齐守在路边。 
  只听人马群中传出大声呼喝声,那些人马士兵停止前进,聚成一团。而贼兵们不断从丘陵中奔出,也集结成一堆,似是等待进攻的命令。 
  我见敌人没有远程弓箭,心道:他们急着去救援普萨斯,我只要利用弓箭部队,守住这必经之路就是,他们的人马战士虽然强悍,也未必能发挥什么作用。等到乔攻下普萨斯,他们便大势已去。 
  敌人果然甚为急躁,他们阵脚还未立稳,人马战士与盗贼骑兵已经列成几排,盗贼步紧跟其后,开始向这边缓缓攻来,几排白衣人马骑兵和一片黑衣的贼兵颜色对比鲜明,颇有气势。 
  待得敌人进入长弓射程,我当即传令放箭,打旗手举起一杆红布帆旗,只听“簌簌”破风声响,坡顶的红衣长弓手们射出一阵箭雨,在空中划出一片弧线的轨道,直落入敌群之中。 
  惨叫悲呼声传来,扑来的敌群一阵波动,当即有十多名人马战士中箭滚到,有两支箭飞得较远,竟射到敌阵后方的步兵群中。 
  突然,敌阵之中彪出两骑骏马。领头的那匹花白骏马上,端坐一薄甲战士,只见他黑衣亮甲,身披黑色骑士披风,手执一把奇形长剑,暗棕色的短发整齐向后梳起,英俊的脸上眉毛甚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发出赫赫光芒。紧随这名骑士之后是一匹桃红骏马,马上一名美貌少女,也作轻骑士打扮,紧身的黑色劲装尽显窈窕身材,策马的纤臂上,钢制护腕霍霍生光,但见她瓜子脸蛋,鼻似悬胆,口若桃花,皮肤白皙如玉,一双水汪汪的美目令人顾盼生怜,微卷的暗棕长发向后梳拢,结成一个长长的麻花大辫,却不是露拉是谁。 
  那领头骑士厉啸一声,挥舞着手中长剑,一马当先,疾驰过来。他身后的人马战士和贼兵们似是受他的感召,瞬时间士气大振,高声呼喝声中,开始向我们猛扑。 
  位于坡顶的长弓手们迅速弯弓搭箭,根据敌人位置调整弓箭倾角,在一名骑士队长的喝令声中,一阵阵箭雨往敌人头上落去,惨哼声不断传出。 
  转眼间,敌群前排的人马战士那领头骑士的带领下,已奔到我军近前,只听,达普的“放箭”的呼声响起,位于军阵中第二排的短弓手们几乎同时放箭,一排水平箭雨激射而出,那前排的人马战士瞬间倒下一片,等到后排的人马战士再奔近两步,短弓手已再次备好弓弩,又一阵箭雨过后,敌人又倒下一片。呼喝怒骂声响成一片。 
  那领头骑士策着花白大马,手中奇型长剑挑动,成功格开一支迎面而来的羽箭,但看到同伴被弓箭射的伤亡惨重,他似是大为躁怒,突然间他一个踉跄,险些栽下马来,却是那花白大马脖子上中了一箭,差点马失前蹄,受创处鲜血淋漓。满脸忧色得露拉手持那把黑身细剑,策马紧随在那骑士身后,一双美丽的眼睛时时关切的望向那领头骑士,似是非常担心他的安危。 
  终于,前排的敌我双方实质性的接触开始了,一些人马战士狠狠的把投枪投入我军阵中,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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