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门农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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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门农家女-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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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二哥一共才猎了两只野鸡,还被大伯母抢走了一只!”小弟还在为刚才的事伤心,看到自家三哥,便全盘托出了。

“小弟,别说了!清云没事,走,回家再说。”清璃呵斥了清辰一句,对着清云拍拍肩膀说道。

“爹娘,我们回来了。”

清宛进来时看到爹爹顾元河坐在院中编竹筐,娘亲李氏在厨房烧锅。两人闻言都放下手中的活,询问一天都做了些什么,大姐清秀一一回答,连大伯母郭氏的事情也一并说了,顾元河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让李氏把那只留下的野鸡杀了,炖肉吃。高兴的莫过于小弟清辰了,清宛也很高兴,她来了一个月,还真没吃过什么肉,想想小鸡炖土豆,都快流出口水了。

清宛趁他们都在忙活的时候,来到顾元河身边,低着头,双手抓着衣襟,呐呐的开口:“爹爹,女儿不是故意撒谎的,可是,可是那两只野鸡是二哥很辛苦才捉到的,而且我们家许久没有吃过肉了,昨天奶奶叫清茂回家吃红烧肉,被小弟听到了,小弟很难过,女儿宛也很难过,要是女儿不撒谎,两只鸡都会被大伯母拿走,可是奶奶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啊,女儿不是不孝顺奶奶,女儿只留了一只小的,爹爹不要生女儿的气了,好吗?”清宛说完便偷偷看顾元河的神色,没有生气,还好,还好。

听着女儿委屈的话,顾元河怎么会不明白,他老娘是什么样的,他还能不知道,可是不管怎么说也是他娘啊,看着女儿蜡黄的小脸,能不心疼吗,一边是娘,一边是儿女,他只能痛恨自己没用。抬手摸着小女儿的头发,“爹爹没有生气,是爹不好,不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这爹爹还是很好了,她也喜欢,就是愚孝了点,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心还向着他们就行,随即抱着顾元河的胳膊撒娇道,“哪有,爹爹最好了,女儿最喜欢爹爹了!”

看着顾元河编竹筐,想到那只小兔子还没地方养来,总不能跟鸡放到一块吧,思索了下开口说道:“爹,我们今天还捉了一只小兔子,你给它编个框吧?”

“嗳。”看着抱着小兔子玩耍的小儿子,点点头。

☆、第七章:温馨晚饭

厨房里,二哥将野鸡放进木盆里,掀开锅子,里面半锅翻滚的热水,白雾一般的蒸汽升腾而起,用水瓢舀了几瓢水倒进木盆里,然后双手灵活利落的将整只鸡在木盆里翻动了几下,之后飞快的拔掉已经被烫的毛囊软化的鸡毛,很快的就露出一块干净洁白的鸡胸肉。

因为知道今天晚上会有肉吃,而且还会吃到饱,清辰的兴奋劲一直没过,抱着兔子蹲在清璃旁边看他拔鸡毛。

清宛找了一只大的陶盆,从缸里舀了两大瓢水倒进去,然后拿过一边的竹篓,把上面的野菜拿掉,顿时露出上面那些黄橙橙的柿子,把柿子放进去,清洗干净,然后拿出来放到竹筐里。

清秀则是在清宛旁边收拾野菜,利落的把野菜全部摘干净,然后连同根部都放进陶盆里,仔细的清洗干净,如此反复几遍,知道根部都干净的没有一丝尘土,这才捞出来放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号陶盆里。

“小妹,这就是你摘的柿子?”清秀看着黄橙橙诱人的柿子,仿佛能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

“恩,我洗好了,大姐尝尝,”说着把竹筐里的柿子拿一个给清秀,又招呼其他人来吃。

清辰鼓着腮帮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清宛,“四姐,柿子好好吃哦!”

看着这么萌的小弟,清宛的心都快要融化了,摸摸他的头,不过还是说了一句,“好吃也不能多吃,柿子吃多了会肚子疼的,知道吗?”

清辰乖巧的点点头:“知道了。”大姐他们吃过也都表示很好吃。

等饭菜做好,清宛几人已经全部收拾好,坐在桌子前的板凳上,满脸的垂涎,中午在山上只吃了一个窝窝头,他们现在可是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今天的晚饭可是清宛来到这个世界吃的最丰盛的晚餐了。看到李氏端进来一盆香喷喷的鸡肉放到桌子上,全是吞咽口水的声音,但是谁也没有先动筷子。等到顾元河和李氏坐下后,方才动起了筷子。

清宛夹了一块鸡肉放到小弟的碗里,却看到全家人各自夹了快鸡肉放进了她的碗里,清宛看着碗里的鸡肉,心里闷闷的。

“四姐,快吃吧,你病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吃过肉,身上都没有力气了,娘说吃肉能补力气。”小弟懂事地道。

“四丫头,你咋哭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李氏放下筷子,紧张的瞅着她,又伸手替她抹了眼泪。

她一提醒,清宛才惊觉自己竟然流泪了,还真是换了副身体,连性格也变柔弱了。

她眨了下眼睛,露出舒心的笑:“娘,我没有不舒服,看到你们这么疼爱我,我是感动的。”说完把碗里肉夹到他们各自的碗里,“我吃不了那么多,而且我喜欢吃鸡肉里面的土豆,你们快些吃吧,等下凉了就不好吃了。”

众人见她没有事,这才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边吃边嚷着好吃好吃。

几个孩子吃的欢畅,看的顾元河和李氏两个鼻子酸酸的,李氏差点没哽咽的哭出来。

顾家老宅,顾家的房子,位于村子正中心位置,这里都是村里的里正,有名望的人居住的,而所有的房子,均是方方正正的青砖大瓦房,很是整齐。

晚饭的时候,看到桌子上的一盆香喷喷的鸡肉,老太太顿时心疼的都要滴血了,冲着郭氏破口大骂,“你这个又懒又馋的黑婆娘,居然没跟我说一声,就把家里的鸡给杀了,当咱们家是大地主怎么滴?你这是要吃死你公婆啊,杀千刀的婆娘。”

郭氏握着筷子准备夹肉的手一下子就僵在空中,这死老太婆不问清来由冲着自己便是一顿大骂,气死她了,该死的老太婆,心里骂着刘氏,脸上却露出委屈的神色。

“我的娘哎,你可冤枉死我了,这不是咱家的鸡,是清璃上山打的野鸡,他们回家时被我看到,我就拿来孝敬娘了。娘,你不知道,我拿野鸡时,清宛那死丫头哭着喊着不让我拿呢。”郭氏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

刘氏抬眼怀疑地瞅着郭氏,“真的?”

“真的,娘,不信您尝尝,”肉疼的把一只鸡腿夹到刘氏的碗里。

刘氏尝了一口,确实是野鸡的味道,开口说了句,“那四丫头欠教训了!”

“娘说的是。”死丫头敢跟我做对,看我整不死你。

吃过晚饭,等李氏和大姐洗好了锅碗,清宛把全家人都叫到堂屋,“你们先坐下,我有事跟你们说。”

“啥事啊?弄的这么认真。”李氏瞧她一脸的正经,好笑的问道。

一家人围着大桌坐着,李氏手里纳着鞋底,看大小,应该是给清辰做的,没办法,这孩子脚长的快,不做鞋,他怕是要光着脚丫子跑出去玩了。

清秀则是拿着针线绣荷包,白天没时间,只能晚上抓紧时间赶赶工,希望能尽快拿出去卖掉,也好贴补点家用。

清宛理了理思路,想着怎么说才能让他们容易接受,在古代大多数人都很相信鬼神之说,如果说自己遇到了神仙,应该比较容易接受吧,“爹娘,我之前不是有半个月处于昏迷中吗,其实,其实那时候我是清醒的,我来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地方,还遇到了一个白头发白胡须的老爷爷,他问我饿不饿,还拿了好多好吃的给我,教我认字,让我看医术,说是就算以后生病了也不害怕了。”

“他还教了我好多东西,可惜我有一些都没学会,后来,他说你们想我了,让我回来,我就醒了,可是我不敢告诉你们,我害怕。”

清宛说完,看着全家人惊呆的表情,难道这样说吓到他们了,可是如果不说的话,以后什么事都做不成了,希望这家人不要让她失望才好。

此时,顾元河等人脑中都想到了一句话:怪不得清宛变化那么大,原来是遇到神仙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顾父起身把大门插上,防止这个时候有人进门,复才问道:“四丫头,你是碰到神仙了?”

“女儿也不知道老爷爷是不是神仙。”

“四丫头,我没做梦吧?你说的是真的?”李氏有点不信,还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

“小妹遇到神仙了?”

“四姐,四姐,老爷爷都给你什么好吃的?能给清辰吃点吗?”

“好,等有时间四姐做给你吃。”

“爹娘,女儿说的都是真的,没有骗你们,不信,你让二哥把我今天背的那个竹篓拿进来,我证明给你们看。”

清璃听到小妹这么说,起身把那竹篓拿了进来。

清宛把今天采的药材拿出来放到大桌子上,又一一介绍了什么药材,叫什么名字。

听着清宛介绍药材,清璃眉头紧皱,虽然小妹遇到神仙值得高兴,可是,“爹娘,小妹遇到神仙这件事,事关重大,谁也不能说出去,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我们能接受,不代表外人也能接受,如果传出去,会给小妹惹来杀身之祸的!”清宛觉得,这个二哥如果好好读书,一定会高中状元的,短暂的愣神之后能无比的镇定并且分析厉害。

“对,老二说的对,这件事谁都不能告诉!都记住了!”顾父紧接着说道。

李氏他们听到会给清宛招来杀身之祸,连连保证绝对不会说出去。

“元河,这些药材晒干了,拿到药铺卖了钱,就给四丫头买几本医书回来,以后也好拿了当借口。”

“恩,你说的对!”

一家人谈话持续到半夜方才睡下。

京城。

洛王府,依兰阁,二楼书房,一个墨色纹绣四爪金龙的锦衣男子,正站在香檀书桌前,执笔写着什么。

男子身材笔直欣长,一身墨色华服勾勒出男子精壮而匀称的挺拔身材,他双眸微敛,浓密的睫毛下,那双黑如曜石的眼眸,沉静而平淡,似乎没有任何的事情能打动他分毫。

听完冷寒的叙述,正在缓慢游戈的笔尖,微微顿住,一滴浓墨晕染了洁白的纸张。

“她是这么说的?”

“是!”

“你觉得可信吗?”

“属下不知,不过,属下调查了她,昏迷之前并无不妥的地方。”

“下去吧,继续派人跟着。”

“是。”

冷寒走后,墨衣男子坐在椅子上,单手托着下巴,“呵呵…,有意思。”黑如曜石的眼眸中闪现出一道精光。

☆、第八章:制药膏

次日早晨,清宛洗好脸,梳好头,听见二哥清璃要去集市,她采的药材没有晾晒,勿忘我也没有处理,昨天在山上还看到一些甘菊和金盏菊,准备和大姐一起去采些,去县城是没希望了,不过她得让二哥帮她带点东西回来。

“二哥,是要去县城吗?”

“恩,把你和大姐绣好的荷包拿去绣坊。有什么想要的吗?二哥给你带回来。”

“想让二哥帮我带些蜂蜡和杏仁油,我还要一些装胭脂水粉的胭脂盒,越多越好!我想制些东西拿到县城去卖。”清宛想了想制作的过程,把需要的东西说了出来,现在家里条件不允许,她手里也就是从那男子身上拿的三两银子,没多大用处,目前也只能这样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也是那个老爷爷教你的吗?”

“恩,老爷爷说这个可以卖好多钱的。”

“好,二哥都给你买回来。”

经过昨天晚上的鬼神之说,也没有人怀疑她要这些来干什么,这个结果令她很满意,以后想做什么事也不用畏首畏尾的了,上面有神仙就是好办事。

清宛和清秀背着竹篓来到昨天采药的地方,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看见一片金盏菊和甘菊,清宛露出笑容,便叫着清秀一起跑到那片花跟前。

“大姐,你摘黄色的,我摘白色的,千万别弄混了。还有光摘花朵就行。”

清秀闻言点点头,不解地问道,“小妹,这花山里有很多,有什么用啊?”

“大姐,你可别小看这些花,它们的用处可大着来。呐,这个黄色的叫金盏花,又叫金盏菊,性味淡平,作用是花,叶有消炎,抗菌的作用,根能行气活血,花可凉血,止血,金盏花还有美容功效,对干燥的肌肤,有高度的滋润效果。”

“那为什么光摘花朵?不整颗挖出?”

“一是挖起来麻烦,再有我们也没那么多时间,而花朵好摘,也好处理。金盏花对伤口的愈合有惊人的效果,还可防止疤痕的产生,还能改善肌肤过敏现象。”

“我们多采点,可以制成舒痕膏去卖,不行的话就晒干磨成粉卖给药铺。总之不会吃亏的。”

“那这个白色的呢?”

“这个白色的叫甘菊,味微苦、甘香,晒干后泡茶喝,可以治疗失眠,降低血压,可增强活力、提神。增强记忆力。还可止咳,祛痰,舒缓头痛,帮助排除体内毒素,美白润肤。我们还可以把它制成药膏,可以制脸上的痘痘。”

“虽然你说的这些大姐都不是太懂,但是大姐相信你,也支持你!”清秀崇拜的看着清宛微微一笑,小妹遇到神仙后变得好厉害,这些东西她都没有听说过,不过,小妹永远是小妹,这点是改变不了的。

今天的天气比昨天要好一些,风小,阳光透过密集的树叶照在身上,驱散了不少寒气,不至于像昨天一样让人感到阴冷,也让清宛和清秀采花的速度快了不少,效率自然也有明显的提高。

摘完这一片的金盏菊和甘菊,两人又在附近转了一圈又采了些药材,直到把背篓装满,才下山回家。

“我们回来了。”走进院子的同时,清宛和清秀喊了一声。

李氏在厨房里做饭,添了一把柴,听到声音,拍了拍手,站起身,边往外走边说:“回来了!四丫头,你二哥把你要的东西买回来了。”

清宛放下背篓,往堂屋走去,堂屋的大桌子上摆满了她要的东西,清宛抱着胭脂盒子数了一下,足有二十个呢,看着这些东西,定是花了不少银子。

“二哥,这些花了多少钱?”

“荷包一共得了九百文,买这些东西花了七百文,剩下的钱买了一些米面回来。”

她和大姐辛辛苦苦绣了一个多月的荷包才得了不到一两银子,怪不得富人越富,穷人越穷。

吃过午饭,清宛把院子里晒着的药材翻了一下,又把新采的药材放在扁竹筐里。想着有二十个胭脂盒,可以把昨天采的勿忘我制成十盒,金盏菊和甘菊各制成五盒,先到市场看看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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