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悟空修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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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悟空修妖录-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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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墨水



唐僧的身世之谜

更新时间2013…9…303:00:08字数:15882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取经,要讲唐僧,我们得先从唐僧的父母亲讲起。

在西游记的《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这一回中;疑点多多;迷雾重重;很难于读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远之处;读懂了;方能明白何为“造化”,读不懂;《西游记》就永远只能是儿童故事。

唐僧的父亲叫陈光蕊,唐僧的母亲叫殷温娇。

在这一回故事中,陈光蕊考上了状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温娇抛绣球招亲,那绣球“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缘。陈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温娇结了婚。

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一路上竟无人伴随,仅带着老婆和自己的一个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

这个时候,离谱的事情发生了: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刘洪,一个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还带着个活证人,难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

而小姐却并没有揭穿杀夫凶手,那她还在等什么?

她可能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顺水放走;由老和尚收养了;这个时候,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仍不作声?

更离奇的是,刘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没被人发觉!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枕;简直叫人无法想像!

后来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

陈光蕊复活后;一家团圆;小姐竟然又从容自尽了!

着实叫人费解啊!

于是;就有人说;这一篇是《西游记》中最大的一处败笔。最不合理;甚为荒诞!犯了写小说不可犯的错误,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吗?作者吴承恩在处理这段故事时的拙劣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臭!

恰恰说错了;作者绝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写很荒诞吗!还留下把柄给你来说!既然他这样写了;就是另有深意的;这正是西游作者的高明之处!

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萨安排好了的。

这个答案;你满意不?先莫要笑我;真相就是这样的!

什么?你觉得这个答案很无聊?那好;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证据,细细推论。

首先;这段故事里的疑点很多。疑点越多;线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一定有着一个统一的载体。

这一回故事的结局是:陈玄奘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捉了杀父仇人;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的心肝。然后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团圆;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了。

作者讲一个故事,总是有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部分共同构成的。

而故事的结果;总是具有唯一的确定性。因此,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故事既然是以这种结局来结束的;那么;故事中的“任何发展过程”都是为了导致出这样“一种结局”而设计的。

这个结果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陈玄奘到京城报了信;才能复仇?难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复仇吗?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复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种办法:

1。写信给父母。

2。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

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且凶手还是经常性地外出办公。因此,这两条她完全能够做的到。

3。夜里睡着了下手。

4。饭菜里投毒。

这两条更容易做到;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种可行的复仇方法,温娇小姐全部都放弃了,一种也没有采用。

温娇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很明显;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设计的是: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儿子陈玄奘长大了来报的;而不是给她来报的。

那么;又有新的问题:

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温娇小姐自己报;这可能吗?这个思想工作做的通吗?温娇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还要陪他睡;她就这么眼睛一闭;天天忍着紧他折腾啊?还要忍上一十八年;我们的温娇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无法忍受;那么;她绝对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之一:

1。干掉凶手。

2。干掉自己。

可是;无论是干掉凶手还是干掉自己;都会导致玄奘长大了不能报仇。因此;要使玄奘长大了能亲自报仇;我们的温娇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凶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温娇小姐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呢?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2)《西游记》中最大的秘密

陈光蕊中了状元,跨马游街;遇丞相之女殷温娇打绣球招亲;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当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携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就连作《证道书》的残梦道人澹漪子老前辈都羡慕的不得了;在此处夹批曰:“真快活!状元易中,此景难逢。”

可是;真快活吗?这里面的问题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先来研究一下陈光蕊赴任的路线:

京城——陈光蕊家——万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远?原著中作者已经给出了答案。

陈光蕊与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二人同携素手,共入兰房。次日五更三点,太宗命光蕊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相府;携妻前往。

路上;“光蕊便道回家”。可见陈光蕊的家住在京城与江州之间;因为是顺路;便道;

所以陈光蕊顺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亲张氏大喜,当日即行。

一、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有多远?

后面玄奘见婆婆时有交代:玄奘领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这个“月余”是指:

1。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再返回江州去复仇;等一切事情都办完了;再来万花店接婆婆;只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

2。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就马上直接过来万花店;约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会打诳语的;何况还是自己的婆婆;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算的。

还有多的;也许还要不了1个月。他给了婆婆约1个月左右的生活费。

若按1;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减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来一回各14天;减去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的4天;约为10天。)

而事实上是第一种。

二、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

“数日”;为几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过10天,就是十数日。

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到万花店;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

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

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从刘洪;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

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

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

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3)殷小姐为什么要绣球招亲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

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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