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田三爷。”侍女又道。
“田三爷也是荣老板的朋友。”女子含笑作礼。
田三爷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自己不要笑出声来。做古董这一行,从来没听说有女人当鉴师的。便是当年写《金石后录》的李清照,也不过是玩玩而已。且这女子不戴簪环,身无长物,便是衣裙也是普通货色——行家出场连个像样的行头都没有——难怪要惹人笑话。
“公子想要我来看的,便是这张琴么?”苏风沂指着桌上之物又道。
两人同时点头。
“我的鉴价是三十两,先付后鉴。现银、银票皆可。现银最好是三元祥的十两圆锭,银票只收大通、合顺、宝昌三号,其余皆不用。”她很老练地报了一个价。
高听泉板着脸将三十两银票交了上去。田三爷在一旁只是微笑。
“多谢,”苏风沂将银票折好,放入荷包,又道,“这是高公子与荣记古货一对一的买卖,田三爷不会也有兴趣来听罢?”
田三爷摸着胡须道:“苏姑娘的规矩果然大得很。不过,我倒想听听这张琴姑娘会怎么说。”
“听一次也是三十两。”她满眼笑意,谈起钱来却是一分不让,毫不客气。
田三爷无奈,低声嘱咐了一句,一位侍者匆匆去账房拿了银票交过来。
收好了钱,苏风沂方从怀里掏出一双薄如蝉翼的真丝手套,慢条斯理地戴好,又问:“这桌上能否再多点两支蜡烛?”
“当然。”
她对着琴端详了片刻,看了正面又看背面。然后脱下手套,认真地净了手,在琴的两侧细细地摸了几趟。最后“铮”地一声,拨响了其中的一根弦。
茶轩里的坐客都是雅人,交谈之声甚低。不仔细看,还以为这些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是在商量什么阴谋。这古琴无端地一响,其声悠远清越,在这幽静无声的茶室无异于蓦然间响起了一个炸雷,直惹得众人一阵恼怒,纷纷侧目。田三爷连忙双手团团作揖,慰之以安抚的一笑。
沉默半时,苏风沂抬起头来,看着高听泉问道:“这琴开价多少?”
“一千五百两。”
“其中当有田三爷至少两成的佣金,是吧?那么实价大约一千二百两。”
高听泉地道:“接着说。”
“这是伪琴,不值那么多。依我看,二百三十两足矣。”
田三爷脸色紫涨,怒叱:“胡说八道!”
高听泉心头微微一震,脸上却不动声色:“何以见得?”
“古琴以断纹为证,不历五百岁不断。岁愈久则断愈多。断有数等,以肖梅花者为最,牛毛次之,蛇腹为下品。梅花断极古,非千余载不能有。而后两者易伪。一法以火逼热,掩之以雪,随皴而裂,俨若蛇腹,寸许相去一条;一法以蛋清入灰涂之,用甑蒸之,悬于风干日燥处,亦能有断纹少许。最好作伪的便是这种牛毛断,只需用小刀或银针划丝,再用光漆磨补,便真假难辨。伪琴业里出名的高手共有六位,这一张琴想必出自古杭舒氏。舒家老太今年高寿七十,原本秦淮艳妓,精通琴艺。她做的牛毛断专用五岁童女之发反复打磨,又用细蜡描补,是以极难辨认。以手再三抚之,方觉有裂痕。若是真货,当观之有纹而拂之无痕,合缝无隙,亦不发散。现在市面上看得到的古琴,以唐开元、天宝时的雷、张、越三家所制为至宝。此款的龙池凤沼仿的正是名师雷霄之法。腹内竟有‘开元癸丑三年斫’之款,果真胆大心细,毫无遗漏。”一口气说完,她眼珠滴溜溜地一转,“不过,这琴桐面梓底,用的是上好的阳材,奏之旦浊而暮清,晴浊而雨清。其音透脆清亮,淳淡之中有金石之韵,仍然不失为一张好琴。——就算不挂上古琴的名头,市价也在二百两以上。”
这一番话只将面前的人说得哑口无言。怔了半晌,田三爷哈哈一笑,道:“姑娘高鉴,田三佩服得紧。不过这琴可是经过了清欢阁孙老爷子的金眼,鉴票也是他开出来的。以老爷子在本行的名声地位,该不会轻易走眼罢?”
苏风沂淡淡一笑,不以为然:“鉴家失手也是常事。孙老爷子虽见多识广,可惜是个男人,年纪也大了,手感不免粗糙。这牛毛断纹仿得如此细微,只有肌肤柔嫩的女子方能摸出。不然古行舒家世代制琴为业,一群工匠而已,何以一时间成了巨富?”
田三爷听得心头火起,却欲辩无辞,只恨不能一拳将这乌鸦嘴的女人揍倒。当下双眉一挑,冷哼一声,别过脸去,问道:“公子,你是听她的,还是听孙老爷子的?”
高听泉慢慢地品了一口茶,将口中的茶叶嚼了嚼,“扑”地一声吐在杯里,这才淡淡地道:“抱歉得很,这琴我不要了。”
“方才的谈话还请两位代为缄口,后面还有几位主顾等着相看。两位慢坐,我先告辞一步。”田三一面将琴装入琴盒,一面低声吩咐侍从:“备马,去清欢阁。”
一时间,茶轩又安静了下来。苏风沂笑道:“田老板好像恼羞成怒了。”
“差不多。”
她忽然掏出那张银票放在桌上:“对了,你的银票,请收好。”
高听泉一怔,没有接过:“这是你的钱。”
“这次免费,谢谢你相信我。”她扬长而去。
苏风沂大步走出门外时,并不知道自己此举已挽救了好几条人命。
——高听泉本名高樾,外号“六闲刀”,乃是川蜀一带出名的刀手。此君终日陶醉于美酒琴声,不到瓮中无米灶上无盐不会去接生意。只要荷包里还有几两银子,就算你有一万两的买卖也请他不动。而窘迫之时却半点也不挑剔,往往只为几百两银子就去杀人。所以刚才他若将那张古琴买下来,便会立时花光所有的积蓄。过不了几日,就会携刀出门,去挣下半年的费用。
……
“醉罢听琴,何如雨中试刀?吾刀如二八佳人待字闺中,以蒙阁下青眼为幸。四月十七,申时二刻,候君于松风谷,唐蘅。”
薄薄的洒金葵花笺上暗香四溢,弥日不散。
那是一笔轻灵绢秀的行楷,如亭柳横斜,牵衣带袖;又如落花飞雪,迎风而舞。
短信是一个店小二前天送过来的,高樾并不认识写信的人。所以他只好到逝水茶轩去买了一本最新的《江湖刀谱录》。翻到第一页,看见了自己的名字:
“第十,高樾,嘉庆人,又号“六闲刀”。其刀二尺九寸,狭长而弯,类东瀛剑,不知出处。年岁:不详;师门:不详。”
然后连翻两页,终于找到了他想知道的消息:
“第二十八,唐蘅,出蜀中唐门。用“轻云落雁刀”,乃当年吴东剑师鲁三观所造,其式见附图。年岁:十九。父,唐潜;祖父,唐隐嵩,已逝;祖母,何潜刀,已逝。师从其父。另,其父及祖父母事,见焚斋先生之《江湖见闻钞》。”
唐蘅身后那些响亮的名字在高樾的耳中不过尔尔。他一向对这些“江湖纨绔”不感兴趣。可是马有马道,行有行规,人在江湖就要不停地接受新来者的挑战,轻易拒绝会被视成懦夫。何况高樾的收入完全仰赖他在刀谱上排行,一年之内的赛事若少于三次,名次便会迅速下滑。前年他大挣了一笔,导致去年懒病发作极少摸刀,名次便一下子从第五掉到第十。再往后滑一位,他的名字就要出现在第二页上了。
他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名字继续保留在第一页上,哪怕是最后一位。
所以申时初刻,他在宅内意兴索然、呕哑嘲哳地奏了一曲“离别操”,引得邻居二嫂一顿劈头盖脸的隔墙大骂之后,便携刀出门,骑着马直奔三里地之外的一处荒郊。
天空忽然飘起了细雨。
雨中山色空蒙,云气环绕,葛藤遍野,长草离离。
高樾第一次见到唐蘅时,他正骑在马上。高樾觉他的样子好像一只鹦鹉。——这种感觉多年以后也不曾改变。
马上人体态修伟,浓眉隼目,峨冠高靴,暗红的披风,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露出一件白底刻丝花鸟的长衫,淡着五彩,其色粲然。
看见来人,唐蘅从容下马,道:“高樾?”
“正是。”高樾谨慎地点点头:“唐蘅?”
“不错,”他笑了一笑,目光深沉而专注,一丝若有若无的悒郁游荡而出,“我很早就到了,发现这里遍地都是草莓。我采了一大兜,你吃么?”
他嗓音徐缓柔和,令人陶醉。
“不吃。”高樾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这才看见——也许是吃了太多的草莓的缘故——面前的这个人双唇暗红欲滴,仿佛涂着一层口脂。接着他又诧异地发现他的眉毛并非一丛乱草而是经过精心地修剪。说话的时候他站得笔直,显得从容有度,双手却始终戴着一双细软轻薄的黑皮手套,大约是有洁癖。
“好罢。”他将一枚草莓含在嘴里,慢吞吞地嚼了两口,然后“扑”地一声将一片贴在草莓上的叶子吐了出来。
还以为是唐门的暗器,高樾警惕地往旁边一闪。
“放心,正式场合我从不用暗器。”他嘲讽地一笑,将长腿一抬,搁在马蹬上,开始认真地系起了靴带。
——彼时,他正背对着高樾,前后左右露出极大的一个空门。高樾只需轻轻一刀,就可以捅穿他的心脏,或削掉他的头颅。
这当然是件有失名誉的事,高樾绝不会去做。
他系好了左靴,又系右靴,最后终于站直身子,道:“就在这里,行么?”
“行。”高樾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对了,我若不幸输了,能不能麻烦你把我的尸首送回唐门?”他忽然道。
高樾指了指不远处一道积满了雨水的大坑:“我从不干这种事。——最多将你抛入那条沟里。”
唐蘅走过去一看,一个劲地摇头:“如果你实在要这么干,就麻烦你先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为什么?”
“这衣裳乃名工所制。为了绣好我要的图案,绣娘整整忙了一年。——我不希望这么珍贵的衣裳糟踏在又脏又臭的水沟里。”
“抱歉得很,我从来不剥死人的衣裳。你要真舍不得,最好现在就脱下来。”
唐蘅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
“我不能死在你手上。”
当唐蘅说完了所有的废话之后,高樾对这位纨绔的轻蔑已经到了极限。他急不可待地想拔刀,想将他立斩于马下,让他闭眼之前看见自己的鲜血洒满那件刺绣的衣裳。
“轰”地一声,春雷暴响,电光与刀光相映,雷声掩住了刀声。
两个人影在雨中翻飞,雨水原是缓缓而落,在乱刀的交割中加快了速度,几乎变成了暴雨。高樾只觉得唐蘅的刀如影随形般地跟着他,像只蝴蝶在他的胸前飞舞,差点落到他的头顶上。他勉强地接了十招,已觉技穷,只得在他闪电般的攻势下连连后退。三十五招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瞅见一个破绽,看准唐蘅的喉咙,一刀劈过去!
这时,他已被逼到了水坑旁边,感到草浅路滑,四处都是泥泞。
可是那一刀只从唐蘅的颈边划过,没留下半点痕迹,他自己的手却猛地一震,感到一股大力翻江倒海般地袭来,唐蘅的左掌挥出,已击中他的胸膛!
“铛”地一声,他的刀飞了出去,人也倒了下去,一头掉进齐腰深的水坑里。
狼狈中,他喝了几口泥水,只觉气血翻涌,浑身瘫软,怎么也站不起来。在水中摸索半晌方抓住坑边的一丛乱草,将头从水里探出来,正好看见唐蘅屈腿守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自己。
雨水漫天而落。他闭起双眼,等待最后一刀。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有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将他用力地从水坑里拉了出来。
他睁开眼,疑惑地看着他,既而目光落在他的手指上。
他已脱掉了手套,修长的十指涂着鲜红的丹蔻。
触电般地甩开了那只手,他转过头去,对着泥坑狂呕。然后嘶声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他默默地看着他吐完,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整理衣冠,淡淡地道:“斩尽杀绝是男人喜欢的勾当,我不屑为之。”
蹄声渐远,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忽然想,名字排在第二页,总比没有名字要好。
第十二章 清欢阁
翌日,他找了个繁华的大街,像往日那样摆起了行医的摊子。除了行李中那几套珍贵的工具,随身的家当中比较大的东西就是一张轻巧的折叠桌和一把精致的折叠椅。此外还有一个常用的绒布药枕。
搭好了桌布,零零星星地看了几个病人,收了几两银子的诊费,他便到隔壁的茶馆里要了一杯浓茶,放在自己喜欢的紫沙茶壶里,将微微发烫的茶壶握在手中,双目微合,慢慢地晒着太阳。
他喜欢懒洋洋地坐在街头上,听行人潮来潮往的足步。
呷了半口茶,缓缓地睁开眼,双眉立即拧了起来。
他又看见了她。
她显得很紧张,小心翼翼地招呼了一声:“早。”
“昨天……很对不起。你……你还生气么?”她垂着头,楚楚可怜。
“你有什么事?”他装出不认得这个人的样子,无动于衷地道。
“我其实是想说……是想说,你不必住在这种……这种破破烂烂的客栈里。我打算请你住好一些的地方。”见他脸上一团黑气,她更加结结巴巴。
“不必了,我住的地方很舒适。”他毫不客气地拒绝了。
他住的裕隆客栈离这条街并不远,门上悬着两幅招牌,有云“酒饭便宜,炖炒俱全”。
“你太客气了。其实……这只是我昨天的打算。你难道没看出来,我现在身上一无所有?”她愁眉苦脸地看着他。
他这才抬起眼,发现她还是穿着昨日那件灰袍子,耳上的珠珰、头上的钗环都不见了。只好道:“怎么了?被人抢了?”
“我有事出去了一趟,回到房里就什么也没了。要不是这件衣服上全是泥,只怕连它也留不住呢。”她满脸窘态,仿佛走投无路:“我明明锁着门,东西怎么会失窃?去找客栈的老板理论,他们推三阻四,说是我自己粗心。”
终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