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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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 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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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有人逃出很远,可还是会被远远射来的弓箭射杀。他们怎么可以射得这么远?月光下的东胡贵族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命。不然,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眼见贵族们纷纷逃走,那些溃散的东胡人更加绝望。现在他们是步兵,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这是真理。他们只能在绝望中,面对胡刀骑士们的劈砍与射杀。

追杀持续了整个夜晚,当天光照亮天空,太阳还在赖床的时候。围绕着河边的土包十里之内,僵尸遍地。大群的乌鸦在天空飞舞。大群饿狼狐狸围绕着尸体乱啃,甚至一群群的老实也钻出洞来,参加这一次饕餮盛宴。它们很和谐没有打架。因为尸体实在太多,多到撑死它们都不成问题的地步。有这样新鲜的食材,谁还费力的去捕捉食物。草原上吃饱不饿是正经,这时候打架?别逗了!

敖沧海头发已经打绺,汗水顺着铠甲不断向下滑。丝绸的内衬粘在身上,跟皮肤好像胶结在一起,要多难受便有多难受。放下面甲,摘下头盔。大大的呼了一口新鲜空气,尽管空气中充斥着血腥味儿。但他的鼻子早已经闻不出来,一夜的酣战已经让鼻子自动忽略了这种气味儿。

艰难的来到云玥面前,打颤的双腿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人几乎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好在地上是厚厚的青草,总算是没有摔坏。

“侯爷……!”见到熏得像个小鬼似的云玥,敖沧海连滚带爬的站起来施礼。

“这个时候了还讲什么虚礼,起来都起来。”云玥伸出手去搀扶,看着满目的疮痍,无奈的叹了口气。

一夜酣战云玥手下步卒所剩无几,那些没受过训练的驭手与马夫伤亡更加惨重。早餐是章佳带着那些美人们煮的,好在云家有罐头与面条。也不用如何烹制,弄上一锅水烧开,牛肉罐头倒进去就成。

牛肉面是好东西,东奔西杀了一夜的胡刀骑士,吃上一大碗浑身觉得舒服。拍拍胸脯抹抹嘴,对着那些美人秀一下大板牙,就算再让他们砍死三五十人都没问题。

“你怎么想着星夜回援?”云玥一直纳闷儿,敖沧海是怎么想到半夜回援的。若不是他回援,现在估计自己已经身首异处。

“本来属下带着大队一路追踪,已经跑出去数十里。可天快黑的时候,看见了营地方向腾起的浓烟。属下这就知道,一定是营地被人袭击。咱们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所以属下便带着人急忙回援。幸好,侯爷您没事。若是您有个好歹,我敖沧海还有啥脸面再回平凉。”

原来是看见了浓烟,怪不得。最后一丝天光里,那浓烟滚滚遮天蔽日的场景在云玥心中历历在目。真险啊!若不是最后关头焚烧马车阻敌半个时辰,说不定自己就没了。这一次真的是命悬一线,似乎比起在秦楚边境那一次还要惊险。

“派人去把那些俘虏押过来,季长你审问一下。他奶奶的,打了一个晚上死了这么多人。老子总觉得这里有些奇怪,什么时候野人也这样狡猾了。这草原以后还让不让人混了!”队伍里只有乌孙季长惯走北地,对各族语言都有些了解。别人都听不懂,只能靠他。

细细想了一下,云玥对昨天的事情疑惑更深。草原蛮族一向靠蛮力取胜,从匈奴人到东胡人月氏人羌人都是如此。现在居然跟自己玩起了战略战术,这不应该是他们的打法才对。难道这帮孙子也玩起了与时俱进?这不科学,这些家伙应该还用石头和绳子数羊才对。

“好嘞!我也觉得东胡人不应该这么聪明才对,他们要是这么狡猾。我的骨头都能敲鼓了,那鼓面还是我自己的皮蒙的。”乌孙季长站起身来,带着两个残存的侍卫走了。

昨夜乌孙季长带着侍卫死守十余丈长的一段,东胡人在那里进攻最为猛烈。他的手下伤亡也最为惨重,关键时刻连亲卫都填进去了。乌孙季长被乌朵打中了头盔,脑袋上肿了鸭蛋大的一个包。若不是头盔结实,云玥这会儿说不定在发疯。

没过一会儿,俘虏群里便传出一阵阵惨叫声。乌孙老大是个正经八百的粗人,不讲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了要打,他娘的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貌似说实话的也要打,没有理由就是想打你,怎么着吧……!

至于敢于抗拒的家伙,用屁股想想就知道。乌孙老大一定积极开发想象力,用最富创意的刑罚对付他们。死亡是奢望,活下去才是浩劫。相信,乌孙老大一定会做到。

又一个东胡人挺刑不过,惨叫着嚎出最后一嗓子驾鹤西去。俘虏群里一阵涌动,人人都拼命王后钻。生怕被拽出来,成为下一个娃样子。杀鸡儆猴这种套路,乌孙大爷玩的溜熟。

“说,不说就把他身上的刑罚在你身上来一遍。”乌孙季长赤膊着胸膛,脑袋上好大一个包,有些像西游记里面的独角鬼王。

不过审问的结果有些让乌孙季长无奈,这些都是部族里的小杂鱼。连个头人也没一个,除了知道袭击自己的东胡人白羊部之外,没有一点儿有价值的东西。

“兄弟就问出这么多。都是些杂鱼,实在问不出个啥来。”乌孙季长一边蹲在地上吸溜面条,一边说道。

422。第422章 大笑的老狗

老狗骑着马,追杀三名东胡骑士。他看准了,那个扎着小辫的家伙一定是个头人。这家伙不但有一件丝绸的衣服,马鞍上也镶着金饰。不是头人,谁他娘的能在马鞍子上镶得起金子。

伙伴们不是战死,就是在混乱中跑散了。单人独骑追一个东胡贵族不算什么,经过一夜混战,东胡人的箭矢都射完了。没了骑射功夫,狗爷会怕他们?

天色渐渐亮起来,布库伦发觉他的身后只有一个人在追赶。脸上有些发烧,堂堂白羊部头人的儿子。居然被一个华夏人追了一宿,而自己这边有三个人。他感觉很羞愧,觉得对不起勇武的祖先。虽然昨天晚上失败了,可也不能三个人被一个人像兔子一样的追赶。

勒住缰绳,布库伦对着那可儿喊了两句。三个人一起调转马头,向着老狗驰了过去。不管怎样,先干掉这个华夏人再说。抢了他的马和兵器,华夏人的兵器很好。昨天交战的时候,劈砍东胡人的剑好像在砍树枝。可以轻易将人和剑一起砍成两截!布库伦看得清楚,面前这家伙拿的便是这种奇怪的兵器。

经过一夜亡命奔跑,马匹已经非常疲惫。双方其实都完不成所谓的冲锋,只不过是四匹马对向小跑而已。

没有了马匹的冲力,臂力就显得格外重要。当四匹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老狗的马刀当先便劈了出去。一阵金属在一起搅动摩擦的难听声音,一阵阵的钻进耳膜弄得人脑仁都疼。老狗一只手的盾牌挡开刺来的利剑,手中马刀已经闪电一般划过另外一人的咽喉。

鲜血好像喷泉一样涌了出来,大腿上一麻接着便是钻心的疼痛。布库伦的剑趁机划在老狗的大腿上,他没有云家铠甲的保护。大腿被轻易划开一道大口子,鲜血呼的一下涌出来,几乎瞬间便浸湿了袍子。

老狗疼得一个激灵,大喝一声不退反进。手中马刀抡起来,便向那可儿的头上劈了下去。

“咔嚓!”青铜剑从中折断,马刀好像劈西瓜似的劈开了那可儿的头颅。红的白的洒了一地,失去主人的骏马焦躁的打着璇儿。

见到不过两招儿,自己的两个那可儿就挂掉。布库伦心中立刻慌乱起来,想跑可看见老狗鲜血染红的裤腿有些不舍。华夏人的兵刃太好了,他很想拥有一把这样的兵刃。

战场上机会稍纵即逝,老狗一记大力劈砍。布库伦闪身躲过,可人躲过去了,马却没能躲过去。这一刀势大力沉,硬生生将马脖子割出来一个深深的伤口。

手臂上再次一疼,拿着盾牌的手疼得送了开来。布库伦胯下战马疯狂的奔驰起来,剧烈的疼痛使得这马快要疯掉。大滴的鲜血滴进草丛,和清晨的露水混合在一起流进泥土里,成为草原最营养的肥料。

老狗想追,胯下战马却怎么也提不起速度来。经过一夜奔跑,战马已经耗尽体力。马鼻子里已经喷出白沫,只跑了几步前腿便跪了下来。将老狗狠狠摔在草地上,幸亏青草好像一块浓密的草毯,这才让老狗不至于摔死。

大腿上的伤口撕扯得更加大了,手臂上的伤口还在冒着血。手指有一种酸酸麻麻的感觉,试着活动了一下。有三根手指已经不能动弹,看起来是手筋被砍断了。

布库伦已经跑出很远,看起来是追不上了。幸亏还有两匹东胡骏马,总算不用走着回去。

老狗有些气馁,本来想着抓一个贵族回去。给侯爷当做见面礼,在云家也算是可以站住脚跟。却没想到,在最后时刻功亏一篑。看着跑远的肥羊,老狗只能望洋兴叹。

一瘸一拐的来到战马旁边,拉过缰绳跳了两次才算是爬上马背。骑惯了有马镫的马,现在回到原始状态有些不习惯。幸亏有多年骑乘的底子,不然连马背都爬不上去。

东胡马有些不听话,老狗废了一些力气才算是将马制服。口很渴,嗓子又干又涩。头还有些晕,初升的朝阳好像那么炽热。可身体却觉得一阵一阵的冰冷,甚至开始打哆嗦。

打开东胡人的水囊,水又酸又臭。喝起来想吐,仔细一想前几个月自己还是用这样的皮水囊喝水。现在为何会觉得恶心,胃一个劲儿的抽搐。他娘的老子什么时候这么爱干净,挑食了?

都是云家害的,生水不烧开不喝。饭食好吃的堪比王宫,不对,王宫里的饭食似乎也没有云家好吃,就那碗牛肉面条王宫里的厨子绝对做不出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云家的面条那样耐储存。大热的天也不会坏,一根一根的往水里一下便成了。一顿好的吃食做出来就是那么简单,还有那玻璃瓶子里的牛肉。如此贵重的东西,就装那些牛肉。知道不知道,一个玻璃瓶子在燕国换上一头牛绝对没有问题。到了齐国,恐怕能换上两头。

脑子里胡思乱想,可水还是得喝。老狗受过无数次伤,他有这方面的经验。如果不补充大量的水,过不了多长时间人便会晕倒。在这草原上晕倒,命也差不多就算是交代了。牵着另外一匹马的缰绳,老狗踏上了归途。总算俘获了两匹马,也算是一点战绩。总好过双手空空,还受了伤回去。

布库伦急得要哭出来,这该死的战马急不择路。一路狂奔下去,居然是昨夜自己出逃的方向。眼看着战马跑得越快,自己便距离敌人越近。想驳马缰绳,可已经疯狂的战马已经不听主人的指挥。只会依照本能在奔跑,跑过的草地上留下一路的鲜血。

老狗一边包扎伤口,一边架着马小跑着往回赶。不敢任意驰骋,马已经很疲累。自己的伤口也经不起这样的驰骋。他可不想自己流血而死!

刚刚驰出去三五里,远远便见到了远方的草地上有一匹正在挣扎的战马。更远的地方有一个正在草地上奔跑的家伙。

老狗笑了,一双黄板牙龇出来,笑得非常开心。

PS:祝老李头生日快乐!

423。第423章 老狗的功劳

当拿着剑的手掉在地上的时候,布库伦居然感觉不到疼。在草原马上的人总是能够轻易戏耍徒步的家伙,不管这人究竟是东胡人,匈奴人,还是华夏人。很不幸今天被戏耍的就是他,白羊部大头人的儿子布库伦。

鲜血向外不停的喷射,当那种巨大痛楚通过视觉提醒汹涌而来的时候,布库伦当场便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在马背上一颠一颠。想动却使不出力气,现在不但断手很疼,甚至连另外一条手臂和脚也开始疼起来。布库伦一下子就懵了,身子想挣扎却发觉自己根本没办法活动四肢。

“被挣扎了,没用的。老子挑了你的脚筋,现在你就是一根面条。面条是知道是什么么?算了,你会知道的。不过有没有口福吃上一口,就看爷高兴不高兴。你砍断了爷的手筋,不挑了你手筋脚筋,老子还出来混个屁啊!”老狗悠悠然的说道,在布库伦清醒的第一时间,老狗就已经知道他活了。

这天杀的挑了自己的脚筋!

布库伦的眼睛几乎要瞪出来,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现在真想在这个家伙身上穿百十个窟窿。

挑断脚筋的后果他知道,他自己就曾经挑断了几个人的脚筋。即便是养好了,也是废人一个。那几个人活活冻饿而死的时候,整条大腿就是一层皮包着骨头。扔在外面的雪地了,狼都懒得啃。一想到自己的下场,布库伦就更加的愤怒。

“你这只华夏猪,猪猡!有本事给爷爷一个痛快,你是条狗,最赖皮的豺狗。你生个儿子没屁眼,生个闺女长******……”布库伦很想用最肮脏恶毒的话骂这个家伙,但碍于懂得的华夏话有限,翻来覆去骂的就是那几句。现在他才知道,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多么重要,

前面出现了骑兵,不是云家的黑甲骑兵而是穿着皮甲的秦军。要不是老狗远远喊出了华夏话,说不准弩箭现在已经飞过来。

铁鹰锐士好像老鹰看着猎物一样盯着老狗,有几个家伙直勾勾的盯着老狗脖子在看。似乎在找下刀的位置,十几步远的地方五六名骑士平端着劲弩,这个距离上老狗就算是成了神仙也躲不过去。

营地里狼藉一片,黑炭一样的木头还冒着袅袅青烟。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马车边上的尸体已经被烧焦。七扭八歪的纠缠在一起,乌鸦都不往边上落。不时能看到一条胳膊,或者是一条腿。不远处总有他们的主人,或者被砍死或者身上插满箭矢。有许多都是秦军士卒,但更多的是东胡人。作为进攻方,他们付出了更为惨重的伤亡。

整个营地里弥漫着烧烤之后的味道,杀才们还在大口大口的吞咽面条。一处角落里总是有惨叫传出来,就连最小的孩童和那些美女,听到惨叫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她们会殷勤的给伤兵喂水喂饭,用烈酒擦干净身上一层厚厚的血污。见到要断气的会哭,见到断了腿的会将胸脯凑过去。任凭那些苦大兵,揉捏胸前的两团柔软,用来分散精力减缓痛苦。医官总是趁着这个时候,飞针走线快速将伤口缝合,然后包上厚厚的干净麻布。

老狗梦游似的行走在营地里,怎么也想想不到昨夜的战时居然惨烈到这种程度。终于看到了侯爷,在后果旁和王翦将军敖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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