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蛮笔友 by 陶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野蛮笔友 by 陶子-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这样,别人愿意帮忙吗?」 

小狼的做法果然有效,在贴完榜文的第三天,轩儿就跑来黄府道别。据说他去应征,应试官员像是接到旨意,立刻将他编入名册,月底就要赶赴京城。 

说是来道别的,偏偏挑来个少瞳不在的日子。大轿抬到黄府外,轩儿一进客厅,立刻嫌弃寒酸破旧,看了一圈,也嫌了一圈。 

我扶着叔父坐下,殷勤礼貌地招呼:「轩少爷,你来找少瞳吗?不好意思,他去景德镇了,叔父说想要一个花瓶。」 

「真是的,不过是一个花瓶嘛!说了少瞳也不听,非要跑去景德镇买!」 

叔父的气焰比我更加嚣张。事实上,黄少瞳这几天都住家里,没有回宴宾楼,今天只是去打理一下。 

轩儿娇滴滴地抿唇一笑:「他不在,我找玉杨也行。我要入宫了,那里的花瓶应有尽有,你喜欢的话,我以后捎来给你。」 

「哇!这么说你真的要入宫了?」叔父惊叫,「那就不会和我争少瞳喽?」 

轩儿脸色一变:「我何时与你争过少瞳?他和我只是普通朋友,人家的心里……人家心里早有皇上了,你不要影响我声誉。」 

小狼听了干呕一声。 

小凌靠向我问道:「他不是男的吗?什么时候可以生育了?」 

叔父听得哈哈大笑,气白了轩儿的脸。 

我笑倒在地,起来摸摸小凌的头:「这个问题很有水准,我不怪你!」 

轩儿冷嘲热讽了几句,夹着尾巴逃跑。 

总算解决了情敌,我们正乐作一团时,少瞳匆匆到家,进来便问:「我刚才看到轩儿了,他没有为难你们吧?」 

「哪会?他没被小凌吓死就谢天谢地了。」我说着把小凌往身边一揽。此举让某人极度眼红,竟「唰」地一声抽出一把剑。 

「我要去练剑!」小狼头也不回地向外跑。 

叔父倒了杯热茶给少瞳,叫住小狼:「这么晚了,要是刺到人怎么办?明天再练。」 

「就是就是!」我心虚地附和,暗自心疼小狼。 

「我要教这么多姑娘剑法,不温习一下怎么行?」小凌去拦,也被小狼一把推开:「你去陪你的晴天好了,不要管我!」 

小狼一挥手,碰翻了少瞳手里的热茶,少瞳一惊,向后退去。 

「呀!有没有事?」叔父忙拉过他的手。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看到!」小狼一急,把剑一横又碰翻桌上的水壶,整壶水恰好全倒在我身上。 

「啊……」 

还没来得及蕴足底气尖叫,小狼已跑来一把抱住我:「被烫到了吗?你看我,把衣服掀开来我看看,对不起!」 

「其实……」 

「其实我不是故意的,你有伤一定要说出来,不要瞒着!」小狼急得头上冒汗。 

「不过……」 

「不过一点伤?你不要骗我,快让我看!」小狼的眼圈都红了。 

「可是……」 

「可是什么?你不要怕,我会很轻的,黄府就有烫伤药!」他说着就要掀我衣服。 

「雨天,你人真好!但我真的没被烫伤,我是想告诉你那壶水不是开水。我刚才尖叫,是因为太冰了……」 

小狼一楞,忽然发现上当,怒目瞪向小凌:「你有没有告诉他什么?」 

「没有没有!我绝对没把你是雨天的事告诉他。」小凌颤道。 

「……」 

############################# 

黄府今日可谓双喜迎门,一为少瞳与叔父破镜重圆,顺利解除轩儿这个第三者。二为我与小狼重新认识。虽然我们彼此还不太能接受,协商给对方一段时间的熟悉期。 

晚饭后,少瞳带叔父去游灯会。这小两口,现在好得用火药也炸不开。眼看落于人后,我决定去找小狼相互了解。不料他竟不在房里,我随手翻阅他案上的书稿。大多都是我写给他的,不禁喜滋滋的。 

怕这些纸被风卷走,我翻开书柜,找来一个印章压住。没想到那印章重得出奇,我拿起一看,是只纯金狮身的印章,底下刻有「卓渊之印」四字。 

卓渊?这不是当今皇上的年号?我心头一颤,赶紧把它放回书柜。 

「你在看什么?」小狼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吓得我连忙转身。 

「呃,没什么。」我怕他怪我乱翻东西,立即岔开话题:「你说,你喜欢我?」 

「我没说过,我喜欢的是晴天!」 

「晴天不就是我?」 

小狼脸一红,我乘胜追击道:「你还记得,我们说好见面要送见面礼吗?」 

所谓「见面礼」是我与雨天的约定,见面后要互吻对方一下。 

小狼一听,整张脸通红:「不记得,你别想吻我!」说着还举起烛台像要扔我,不料脚被桌腿一拌,整个人向我倒来,两片唇好死不死地贴在我嘴上。 

我猛然一惊,不过小狼的唇又甜又软,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所以就厚着脸皮没推开他。 

小狼一下子移开唇,倔强道:「好了好了,见面礼算是送过了。」 

「我们说好是互吻。你送了我,我还没送你呢!我知道你这人做事不肯吃亏。来,亲!」不等他反应,我又压上唇去。 

人们一旦接吻,施吻者的身价会大增,而被吻者则会身价大跌。小狼被我一吻,竟然没有喷火,反而轻声说道:「你刚刚看到的那个东西,我允许你问我。」 

我仔细回想,刚刚除了趁机朝小狼的胸口看,知道他的内衣是白色外,什么也没看到呀!于是摇摇头说:「那颜色挺好,我没什么要问了。」 

「历朝都是这个颜色,你不想知道我的身分吗?」 

「我知道啊!你不就是雨天,其实就算你是个土匪、乞丐,我都不会介意。」 

「你觉得我像土匪、乞丐吗?」小狼脸上略带怒色:「你看了那东西,就没有一点想问我的?」 

我绞尽脑汁,使劲想,忽然灵感大发,尖叫道:「啊!有了!我真的有事想问你!你……有没有一两银子?我和小凌去吃路边摊,钱不够,我赊了摊主一两银子!」 

「滚!」 

结果我和一两银子一同被小狼扔出房间。我闷闷不乐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真是太胡涂了!刚建立一点感情,怎能就开口借钱?弄不好,小狼会觉得我很势利。但既然有纯金做的印章,他应该不缺钱。 

印章? 

我恍然大悟。刚刚怎么忘了问小狼印章?私刻公章是犯法的,何况他还猖狂到刻皇上的玉玺。下次一定要好好给他指正指正。 





第八章 





扬州显然是个崇洋媚外的地方,随着洋人洋货的不断侵入,少瞳的宴宾楼也经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宴宾楼的对街新开张了一家酒楼,卖的并非酒菜而叫快餐。酒楼的名字极为拗口。我读了几次,总算读全,叫做大不列颠餐厅。我纳闷它不过是个「大不了的餐厅」,怎么会让整个扬州饮食界都警觉起来。 

随口和小狼聊起此事,他见多识广,立刻替我纠正:「大不列颠是个国家的名字,那里的人吃饭习惯与我们有些不同。」 

「哦。原来如此。」我深感受益匪浅,「那不就是『大不了的国』的嘛,何必大惊小怪。」 

「…………」 

近来不少生意都被「大不了的餐厅」抢去,让少瞳极为头疼。叔父时常陪在他身边,一起进进出出,两人感情继续升温。 

我与小狼小凌嘴上安慰少瞳,大骂大不列颠。其实心里早痒痒着想去吃一回。据说,那里已窜升为扬州情侣十大幽会地之首。 

当日清晨,我与小狼小凌像是三个贼一样溜出黄府,直奔「不大了的餐厅」。出门后,我还为这次顺利大逃亡偷笑两声,拉过小狼的手,牢牢牵住。 

小凌居安思危,见我们俩手牵手,下意识地把手往衣兜里藏。 

这个动作让小狼脸红了大半,手指在我掌心扭了几下,说出一句老成到让人晕厥的话:「以后在孩子面前别这样。」 

我紧紧抓住「以后」二字。此刻依旧握住他的手不放。经历这些天的熟悉期,我发现小狼外表强悍,内心却十分细腻,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到了大不列颠餐厅,小狼轻车熟路,立刻让我们去占位置。虽是早茶时间,这里却已高朋满座。我看见一桌客人屁股刚刚移开座位,立刻眼前一亮,箭一般地冲过去。 

总算占到了座位,却久久不见店小二上来招呼。我忍不住发起牢骚:「这样的服务态度竟还有人光顾,真是想不通!」全然忘记自己也身在其中。 

小狼冲我一笑,说道:「这里不是由小二招呼点菜的,是要客人去柜台点,当场付帐,再自己端回来。我刚才叫你快些找位子,就是怕点好了东西没处坐,要站着吃。」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弄不明白这又要跑去指定地方点菜,又要亲自去端的酒楼,怎么还会让人趋之若鹜。 

「小狼,你去点菜!想吃什么随便叫。我这次带足了钱。」我说着摸出一把铜板来。 

小狼一脸黑线,坐着不动。我看看手里的铜板,忙说道:「这个不是用来付帐的,是我输小虎子斗蛐蛐的钱。你放心去点菜!」随即拿出一张银票递给小狼。 

「可是……拜托你能不能先松开我的手,让我能走去柜台?」小狼抽了抽握在我掌心的手指。 

「…………」 

小狼去柜台后,店内客人越来越多。我和小凌两个人占了一张四人桌,频频有人满面诚恳地问:「里面的位置有人吗?」 

我们爱莫能助,只好无奈回答:「有人了,有人了。」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惨遭怒目白眼,没有座位的食客一个个目露凶光,虎视眈眈地瞄准每一张桌子的动静。 

在这种环境下,如芒在背。我咳嗽一声,低头对小凌说:「你哥一个人拿不了那么多吃的,我去帮他。你守好位子。」 

不顾小凌凄楚的眼神,我不讲义气地将他扔在众人的眼皮底下炙烤。自己赶紧去柜台找小狼。 

远远望去,柜台前形成一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队。小狼站在当中,向我挥手。 

「这些人像是要排队点菜的吗?」 

小狼的疑问与我不谋而合。长长一条队伍中,有人打着毛衣;有人拿着竹卷背书;更有甚者,打了地铺下起了围棋。 

正愁何年何月才能轮上,突然听见有人叫唤:「宋小鱼!来这边排!」 

我向前一看,竟是小虎子,连忙拉着小狼一起跑去。 

想起小虎子的失恋经历,怕勾起他的伤心回忆。我没说小狼是我笔友,简单介绍后,问道:「你也是来这里吃饭的?还有其它人吗?」 

小虎子摇头:「我是来排队卖位置的,这里队不好排,我先占上位置,谁要排,就出二两银子买。你们看那打毛衣的,是城东张大妈,一天排个十多回,可以赚几十两呢!还有那背书的是吕秀才,下棋的是城南王氏一家四口……」 

我和小狼双双被这些人的经商头脑给深深折服。 

小虎子又道:「我住亲戚家。吃他们的,喝他们的。用钱总不好意思伸手向他们要!所以出来赚点钱。既然碰到熟人,这位置就让给你们。」 

「那怎么行呢!」我和小狼异口同声,连连摆手,身子早把他挤出了队伍。 

小虎子不离不弃,又站到了队尾,继续排队赚钱。 

终于轮到我们时,喜悦之情无以言表。我一抬头,猛然一惊||柜台内的伙计怒目圆睁。看我久久不说话,不耐烦地大叫:「快说!」 

我被他吓得一楞一楞,结巴问道:「说……说什么?」 

伙计一举菜刀,怒吼:「你要什么?」 

「呃……三份油煎牛……牛排,大份的,八分熟。还要,三杯红酒。」 

伙计乒乒乓乓一阵,把食物端到我面前。小狼细心地上前一起端。 

「他干嘛这么凶嘛,讨厌!」 

「他一天接待这么多客人,心情不好也是必然的啊。」小狼笑道,「你呀,以后要多长些知识,不要凡事都大惊小怪。」 

回到座位后,我们发现小凌已被人瞪趴在桌上。在数双眼睛的催促下,我坐如针毡地享用着牛排。相较之,小狼倒是优雅自然,大方得体。 

被一群人盯着,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啊!谁的手?」 

小凌突然一声尖叫,我抬一看,只见一只乌黑的手从桌底下伸上来,一把抢走小凌盘里的牛排。 

小狼猛地移开桌子,底下蹲了一个眼神飘忽的小丫头,见我们望着她。一咧嘴,大笑起来:「我叫傻妞啊!你们是谁?」 

「谁准你抢我的牛排,还给我!」小凌气愤地蹲到桌子底下,与傻妞对峙。 

「你要啊?」傻妞指指嘴里的牛排,拿出来,塞到小凌面前说:「拿去吧,好小气的人!」 

「妳!白痴!」小凌气不打一出处,拉拉小狼的衣,道:「哥,你帮我摆平她!」 

「连个女孩子,都要你哥帮忙摆平!出去后,别说你认识我!」我一敲小凌的脑袋,「她像是有病,可能是个弱智!」 

不料此话一出,傻妞竟一跳三尺高,大声呼喊:「我是弱智啊!我娘说我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不是笨,只是弱智。」 

她口口声声喊自己弱智,还是我家小狼有爱心,扶她坐下后,道:「好了好了,我们知道你是弱智。今天算哥哥请你,你想吃什么?」 

「什么?哥!你还要请她吃饭?弱智就有特权吗?要是这样,我也当弱智好了!」小凌一说完,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愿起来。 

「嘻嘻……」傻妞一抹嘴边的口水,哈哈大笑道:「你也配当弱智?」 

小凌两眼冒火,怒道:「我怎么不配?我问你,我哪里不配了?」 

「行了,你这样子已经很弱智了!」我拍拍小凌的肩膀说,「别这样嘛,有点同情心,好不好?」 

这头一波未平,那头一波又起。刹那间,一声尖叫响彻整个餐厅,我赶紧回头,只见一个不良青年正在骚扰一个姑娘。 

我一眼认出此人就是扬州有名的地痞,大毛。 

那姑娘早已吓得脸色惨白,失声大叫。周围的人都怕惹祸上身,不敢作声。 

「光天化日,竟有人调戏良家妇女!」小狼血气方刚,抓起一把筷子就朝大毛扔去。 

从天而降的「筷雨」淋得大毛怒发冲冠,操起一个凳子,大吼一声:「谁?」 

「你祖宗!」 

大毛一听,立刻暴跳如雷,擂着胸口大吼大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