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来临+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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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来临+番外-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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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宛若听到同学或是家人的招唤,他答:“啊?” 
淡的,清的,朗润的声调,李炽听来更为生气,没来由地为那一份从容与淡定,他厉声道:“沈千越,过来签字。” 
那是一张逮捕令,沈千越走过来,伸手拿起签字笔,他的手指纤长细致,瘦但是骨节不明显,他似乎略有犹豫,目光一遍一遍从纸上扫过,那白纸黑字,一个一个,仿佛打进他黑白分明的眼里,更映得黑白交错,织成一片深深浅浅的光影。 
李炽不耐烦的以手指扣着桌面。“快点儿,签字!” 
沈千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当天下午,一行三人,来到吉林火车站。 
十一月的东北,已经相当地寒冷。 
陈博闻看着身边的沈千越,他穿得很单薄,嘴唇已冻得青白,却丝毫不见瑟缩之态。 
三个并肩走在一起,象是一同外出旅行的伙伴,如果不是沈千越手腕上铐着手铐的话。 
陈博闻替他被铐住的双手上搭了一件衣服,与李炽一起从特殊通道踏上了开往N城的火车。 
上车前的一刹那,沈千越回过头来,目光越过重重的人群与建筑物,朝那一片暗云低落的天际望去,突然说,“听人说,再过些日子,松花江就要上冻了呢。” 
李炽从后面推了他一下,“这关你什么事,你怕是一辈子也看不到了。上车。” 
沈千越向前跌撞了一步,站稳后,轻轻地说,“真的关我的事呢,上冻了的话,他会很冷吧。” 
李炽问:“谁会很冷?” 
沈千越已是低头上了车。 
十五分钟之后,这一列开往N城的列车缓缓地驶出车站。 

请慢用 

2 

他们三人在一间卧铺里。 
一进包间,拉上门,李炽便把沈千越的右手铐在床头的柱子上。 
陈博闻注意到,他用了一个很刁钻的角度,这么一来,沈千越的右手,就以一个扭曲的姿态半背在身后,要不了多久,那只手肯定会抽筯,会痛得狠。 
陈博闻看着,想想,也没开口。 
沈千越的神色却异常地平静,车箱里比外面暖和许多,他的嘴唇渐渐地恢复成一片淡水色。 
陈博闻想,这个孩子,长得真是好。如同白山黑水,没有多余的色调,入了人的心就抹不掉。 
火车缓缓地驶出了站。 
李炽突然说:“沈千越,你再看一眼吉林吧,以后你怕是不会有机会了。” 
陈博闻知道李炽的心思,他知道沈千越是同性恋,心里总象是横着一根刺,混着些许的好奇,时不时地总想找些碴,半是恶作剧半是试探的,自诩是正常人的人在异已者面前有意无意的优越感,那种伤害,如同米饭中混着的砂子。陈博闻也懒得去管他。 
沈千越却把原来向着窗外的头掉转过来,说道“没关系,这个城市,它在我的心里藏着呢。” 
他的态度从容,神情平和,声调温柔,真的不象是挑衅。李炽微微一愣。 
火车开始加速。 
陈博闻知道,下一站,是长春。 
他不会忘记那座城市的,永远都忘不了。 
陈博闻的妻子黄佳敏,便是长春人。 
七年前,在他们快要结婚的前夕,他和佳敏一起去过长春。 
直至今天,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是十月底的日子,天气比现在稍稍暖和些。 
他记得晚上,他同佳敏在斯大林街散步的时候,佳敏穿着厚的毛衣与长长的呢裙。佳敏挽着他,快乐地笑着,不停地说着话,他们呼出的白气,消散在夜晚清冷的空气里。那时候,街上几乎没有人,街两边,是俄罗斯风格的建筑,林荫道上的树,已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枝直伸向墨黑的天空,象是钢笔画就的素描。他还记得在南湖,替佳敏拍的照片,佳敏坐在石阶上,托着腮,佳敏在桦树后伸出头来,望着镜头前的他开心地笑。那些照片,连洗印社的小伙子看了,都夸佳敏漂亮。佳敏的眼睛圆圆的,在尾端划出一点小小的尖角,象蝌蚪,天真的,明亮的眼睛,巧笑嫣然。陈博闻记得,那时候,她一直那么笑着,虽说要远离家乡,虽说她家里人,因为她要远嫁,并不是太高兴,对陈博闻的职业也不并太满意,但是佳敏自己,却是满心的欢喜。她收拾了所有她的物品,连小时候收集的糖婚都舍不得丢下,最后是在火车站租了个小型集装箱才把所有的东西运走的。陈博闻记得自己问她,“干嘛都带走,以后也可以回来的嘛。”佳敏说,“当然要带走啊,现在我有自己的家了,我要带着我喜欢的这些东西,跟你过上一辈子。” 
“陈哥,喝水。”李炽把一杯水放在陈博闻面前,问:“想什么,想的这么入神?” 
“没。想长春的文化广场挺漂亮。” 
“陈哥以前来过东北?” 
陈博闻拿起杯子,把脸掩起来喝水,“做了十年刑警,中国什么地方没去过?你等着吧,有你跑得够的时候。” 
李炽嘿嘿笑起来。 
窗外,是大片北国的景致。苍茫暮色里,一片片收割过的高梁地,枯败的叶与杆还没有收拾完,在窗前一闪即逝,却绵延不绝。 
长长的路途,真的是很无聊。并且,这次的犯人,还特别地安静,让人省心。停了不一会儿,李炽开始闲得慌了。 
“喂,”他踢踢沈千越,“反正也没事儿,说说你是怎么回事?” 
陈博闻咳一声。这小子,真是年青不知事,哪有这么问的,这不符合规矩,这又不是审讯室。 
沈千越没有作声,眼睛平静地看过来,又转回去。 
李炽碰了个软钉子,眼神凌厉地飞过去,却见沈千越的眼睛朝着窗外,仿佛在想着什么。 
很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李炽买来了盒饭。 
他自己的和陈博闻的那份儿,要明显地丰盛许多。 
陈博闻问:“你小子,要超支了啊。” 
李炽笑道:“是我请客陈哥。” 
沈千越是右手被铐着,他不是左撇子,行动自然困难起来,李炽冷眼看着他。 
他的盒饭里,是一份极普通的西红柿炒蛋。 
那西红柿似乎还不太熟,切得很大块儿,红里浑着青色。鸡蛋几乎看不到。沈千越慢慢地用筷子拣了放进嘴里。有些笨拙,却不见狼狈。 
显而易见,他来自一个家教极好的家庭,吃饭时几乎没有声音。 
李炽看他半天忽然道:“这么酸的东西也能吃得下去,害喜了?” 
陈博闻暗暗伸脚咚地踢了他一下。 
那个男孩却抬起头来,看着李炽。明净的眼光,无波无澜,象月光下静静的湖面。 
突然,他笑了一下。 
清浅的,善意却疏远的笑,春风拂柳一般。就象是一个宽和的人,不与那淘气的小孩子一般见识的笑容。而那个淘气的小孩子,就是李炽。 
李炽越发地不自在起来,身上的燥热一层层涌上来。恶声恶气地喝道:“看什么看!” 
沈千越低下头去,单手把没有吃完的饭收拾好。他做得很慢,不急不徐的。然后说:“我吃好了。请慢用。” 

你真的想知道? 

3 
沈千越说:请慢用。 
把陈博闻与李炽都说愣住了。两人对视一眼,李炽半块排骨含在嘴边,半天才咽下去。 
倒是那个说话的人,看着窗玻璃,静静地出着神。 
那玻璃外是沉黑的夜色,染得那片透明墨玉似的光洁,反映着小小车箱内的一切。沈千越的目光,却似穿透了这一切,看进那深浓的黑暗里。 
时间到了十点多钟,很快车箱内就要熄灯了。陈博闻站起身,替沈千越解开手铐,让他脱下外套,在窄小的铁床上躺下,盖好毛毯,然后准备将他的右手重新铐上。这时他注意到沈千越的右手手腕已经红肿一片,衬着他白皙的皮肤非常的醒目,沈千越将手腕转动了两下,微微皱了皱眉,再顺从地将手伸到陈博闻面前。 
陈博闻俯身看着他,离得近,他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清朗的光泽让陈博闻有片刻的失神,想了想,陈博闻将他的左手铐在了床栏上。 
在他抬起身的瞬间,他听见沈千越低低地说:“谢谢。” 
黑暗里,三个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陈博闻自然还是想着与佳敏的事。想着想着,却分了神。想起那个睡在对面的男孩刚才很低的那一句谢谢,不过半天的功夫,但是陈博闻承认,这个男孩的确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意外。 
李炽想到,自己是第一次与一个真正的同性恋同处一室,在这以前,同性恋这三个字,对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存在于纸面上的遥远的词汇,并不具实际的意义。李炽喜欢女性,甚至可以说热爱女性。他迷恋她们柔软的身体曲线,或甜腻或清雅的脂粉气息,还有她们说话的腔调,薄怒微嗔时的风情,他这样样貌的年青男孩,虽说上的是警校,但是从来也不缺乏与女性接触相处的机会与经历,他有过数次多年的恋爱经验,他与两三位女性有过肉体的关系,他喜欢这样的体验,乐于为女性鞍前马后地服务,他实实在在地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不喜欢女人这种美妙奇特的生物,而去喜欢与自身一样硬棒棒,有着同样身体构造的同性。他以为这样的人,一定一望而知有着别样的外表,恶心的,造作的,怪异的,变态的。但是,这个沈千越,却真的叫他迷惑。他外表干净清爽,举止文雅有致,没有丝毫的妖异之处,甚至比他大多数的朋友都更象一个谦谦君子,这种认知上的强烈反差,让他的感觉异样的灵敏起来。他没有发觉,其实自己对沈千越的好奇已经让他淡忘了他其实首先是他的犯人这回事。他在黑暗中仔细地去辨认沈千越的呼吸,大睁了眼,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沈千越的左手是被铐着的,这样,他只能仰躺或是朝左侧睡,而不能向右面翻身。人有的时候很奇怪,睡着的时候,会突然想翻向某一个方向,不然,会觉得怎么也不舒服,越是不能翻向那一方便越是想,仿佛只有那样翻个身才能睡着。李炽是有这样的体验的,在警校的训练中,常常有在野外过夜的经验,那种时候,窄小的睡袋,坚硬的土地,会让他觉得辗转反侧地想找一个最舒服的睡姿而不得。 
但是,沈千越好象完全不在意,他一直一动不动地向左侧躺着,黑暗中可以看见他几乎没有起伏的身架,颇为单薄。他的呼吸都是浅的,不绵长,不匀均,李炽知道他还没有睡着,但是,他在想什么? 
沈千越,你在想什么?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都醒了。 
李炽解了手铐示意沈千越穿上外衣。李炽看着他想:他凭什么早上起来连脸都没洗就显得这么干净? 
他气呼呼地把沈千越象昨天一样铐在床上,他也注意到了,他的手腕肿起老高,在手被自己扯向身后时,他看到沈千越咬了咬下嘴唇。 

这一趟回程,他们没有买到特快的票,路程还有大半。 
车箱里,飘荡着音乐声,三个无语地坐着。 
也许因为是早上的关系,广播里没有播流行歌曲,也没有播相声之类的东西,播放的是一首很舒缓有些哀伤的钢琴曲。 
李炽听了一会儿,站起身来,做了几个扩胸动作,随口说道:“这是什么曲子陈哥?挺好听,还挺高雅。” 
陈博闻笑道:“你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资调调儿,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李炽一起笑起来。“还真是,就在嘴边,听着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名儿了。” 
“离别。”沈千越说。 
“什么?”李炽回头看他。 
沈千越笑一下说,“是肖邦练习曲第三首,叫离别。” 
李炽哼一声说:“你好象也是上过大学的吧。” 
沈千越点点头,“我三年级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他的声音里,并没有特别的伤痛。 
李炽又哼一声说:“你说你,好好儿的,干嘛走这条路?你父母现在该有多伤心多绝望?” 
沈千越说:“他们,都在国外。” 
李炽道:“在国外怎么了?你做了这种事儿,他们在天边也会以你为耻。” 
陈博闻在一边咳嗽一声。 
沈千越似乎没有听清李炽的话,忽然扭转了身子,扑身向窗前,脸紧紧地贴上窗玻璃,问:“过了长春,要经过葫芦岛吧?”他不象是提问,倒象是自言自语:“以诚哥,就是在那里当的兵,也是在那里学的开车。” 
李炽心中的好奇越发地被他的话挑得高涨起来。他踢踢他的腿,“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说说你的事儿。” 
陈博闻给李炽送过去一个颇为严厉的眼光,他果然是太年青了,这两天,他已泄露了太多的自己真实的情绪,这对警察而言,是极忌讳的。陈博闻回想起自己刚刚进刑警队时,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而引发这种错误的个性特质,使他至今依然是个小小的刑警,这些年,他改了许多,但是,有些错误,于一个人,尤如烙印。 
但是,那个沈千越慢慢地回过头来,认真地想了想,忽然抬头说:“你,真的想知道?” 

慢慢讲给你们听 

4 
沈千越说:你是真的想知道吗? 
李炽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沈千越静静地笑了,说:“好,旅途还长,我就慢慢地讲给你们听吧。” 
李炽,包括陈博闻在内,都没有想到他真的要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一时间倒不知怎么回答。 
沈千越微笑着接着又说,“放心,警官,我不会说你们诱供的。” 
刹那间,他的神情里,甚至有一丝调皮,那种属于他这个年龄男孩子的,很单纯的调皮,从他身上萦绕不去的淡淡忧伤里跳出来,象是夜晚湖面上跳动的一点星光。 
沈千越眼睛看着窗外飞逝的景物,慢慢地开始了述说,“我跟是以诚,是两年前碰面的。” 
陈博闻敏感地意识到,他用了一个奇怪的词儿,他不说:我们是在两年前认识的,他说,我们是两年前碰面的。 
沈千越说,“我记的很清楚,那是初秋的天气。那一年的秋天,特别的凉快,在N城是很少见的。” 

偏离是N城一家Gay 吧。有一定的规模,也具一定的档次。装修简洁明快,布置雅致舒适。来得人不少,大多数有伴,也有来找伴的,但是很安静,即便是肉体的买与卖,都是在暗地里静悄悄地进行着。 
那是一个初秋的晚上,九点多钟,并不是酒吧人最多的时候。吧台那里,坐着两个男子。 
两个年青的男孩子。 
其中一个,这么凉的天气,还穿着紧身的黑色背心,椎型的牛仔裤,身形瘦长结实,很端正清爽的五官,剪得短短的头发,慢悠悠地喝着酒。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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