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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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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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记笔记,因为我的手正忙于听讲。通常是回家后,才把脑子里记得的,赶快记下来。我做练习和每天的短篇作文、评论、小测验、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等,都是用打字机完成的。在我开始学习拉丁文韵律时,我自己设计了一套能说明诗的格律和音韵的符号,并详细解释给老师听。

我使用的打字机是汉蒙能德牌的,这是最能适应我特殊需要的一种品牌。这种打字机可以使用活动字板,一部打字机有好几个活字板,有希腊文、法文或数学符号的,可根据每个人的需要而定。如果没有它,简直不知道如何完成大学的学业。

我所学习的各种教材很少是盲文本的,因此,不得不请别人将内容拼写在我手中,于是预习功课的时间也就要比别的同学费时得多。有时,一点儿小事要付出很大的心血,不免急躁起来。一想到我要花费好几个小时才能读几个章节,而别的同学都在外面嬉笑、唱歌、跳舞,更觉得无法忍受。但是不多一会儿我就又振作起精神,把这些愤懑不平一笑置之。因为一个人要得到真才实学,就必须自己去攀登奇山险峰。既然人生的道路上是没有任何捷径的,我就得走自己的迂回曲折的小路。

我滑落过好几次,跌倒,爬不上去,撞着意想不到的障碍就发脾气,接着又制服自己的脾气,然后又向上跋涉。每得到一点进步,便受到了一份鼓舞。我的心越来越热切,奋勇攀登,渐渐看见了更为广阔的世界。每次斗争都是一次胜利,再加一把劲儿,我就能到达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我希望的顶峰。

在奋斗中我并非永远是孤独的,威廉。韦德和宾夕法尼亚盲入学院的院长艾伦先生,他们尽量为我提供所需要的浮凸印刷书籍。他们的关怀帮助,给了我莫大的激励。

在德克利夫学院学习的第二年,我学习了英文写作、英国文学、圣经、美洲和欧洲的政府制度、古罗马诗人霍勒斯的抒情诗和拉丁喜剧。写作课十分生动活泼、诙谐有趣。斯普兰是我最钦佩的讲师,他把文学作品的气势和风韵完全表述出来,却不添加一点点多余的解释。他可以在短短的一小时内,让我陶醉到古代文学大师所创造的永恒的美当中去,使你沉迷于这些大师的高尚情操。他能使你全身心地领略《旧约圣经》的庄严的美而忘了上帝的存在。当你走出教室回家时,你会感到你已“窥见精神和外形永恒和谐地结合,真和美在时间的古老枝干上长出了新芽”。

这一年是我最快乐的一年,我所学习的功课都特别有趣:经济学、伊丽莎白时代文学、乔治。L。基特里奇教授开的莎士比亚、乔赛亚。罗伊斯教授主讲的哲学。

透过哲学,一个人可以与那些远古时代朴素的思想家产生共鸣。但是,大学也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个万能的文化古都雅典。在这儿,我无法遇到那些伟人和智者,无法感觉到他们的真实存在,只能从学问的缝隙之中一点一滴地汲取,加以解剖和分析,然后才能肯定他们是弥尔顿或者是以赛亚,而不只是简单的模仿而已。

领悟应该比理性的分析更为重要。许多学者似乎忘记了应该如何来领略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他们往往费了很大功夫进行讲解,却没有能在学生的头脑中留下多少印象。这种分析讲解往往如同成熟了的果实从枝头坠落一般2很快从我们心上掉落。即使我们了解了一朵花,了解了它的根枝叶,甚至它的整个生长过程,但是,我们也许仍然不懂得如何欣赏一朵带着露水的鲜花。我常常自寻烦恼:“为什么要为这些说明和假设而费尽心思呢?”许多看似理性的说明和假设在脑海里飞来飞去,好像一群瞎眼睛的鸟徒劳地扇动它们的双翼。

我的意思并不是反对要对名著作透澈的理解,只是反对那些使人迷惑的无休止的评论和批评,因为它们只能给人一种印象: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观点。但是像基特里奇教授这样的大师讲授伟大诗人莎士比亚的作品时,则简直使人茅塞顿开。

有好多次我都想将学习的知识去掉一半,因为许多内容只让人白费力气,只让人心灵超载,而不能容纳那些真正有价值的知识珍宝。要想一天之内读四五种不同文字、内容迥异的书,而不失去重点,根本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匆忙紧张地读书,就会在脑子里堆满各种杂乱的小玩意儿,一点儿用处也没有。目前,我脑子里就塞满了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无法把它们整理出个头绪来。每当我进入自己心灵的王国时,就好像是闯进了瓷器店里的公牛,各种知识的碎片犹如冰雹一样朝我头上打来。当我设法躲过它们时,各种论文的鬼怪和大学的精灵就紧紧追赶上来。对这些特地前来膜拜的偶像,我现在真想把它们打个粉碎。

可大学生活中最恐怖的却要算各种各样的考试了,虽然我已顺利通过了许多次,把它们打翻在地,但它们又爬了起来,张着一副狰狞的面孔朝我扑来,吓得我灵魂出窍。考试的前几天我拼命地往脑子里塞各种神秘的公式和无法消化的年代资料犹如强行咽下那些无法人口的食物,真使人希望同书本和科学一起葬身海底,一死了事。

最后,可怕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如果你看了试卷以后,觉得有备无患,并能把你需要的东西呼之即出,那你就是个幸运儿了。但常常是,你的军号吹得多么响也无人听见,记忆和精确的分辨能力在你最需要它们的时候,偏偏张开翅膀飞得不知去向,真急得叫人气死,你千辛万苦装到脑子里的东西,在这紧要关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略述赫斯及其事迹。”赫斯?谁是赫斯?他是干什么的?这名字听起来颇为熟悉,你搜索枯肠就像要在一个碎布包里找出一小块绸子来。这个问题肯定曾经背诵过,似乎就近在眼前,而且那天当你回想宗教改革的发端时,还曾碰到过它,但现在它却永远在天边。你把脑子里记的东西都翻了出来——历次革命、教会的分裂、大屠杀、各种政治制度等等。但是赫斯又到哪里去了?使你奇怪的是,你记得的东西,考卷的题目上一个也没有。你气急败坏地把脑子里的百宝箱中的东西都倒了出来。啊!在那角落有一个,你踏破铁鞋无觅处的人,他却在那里独自沉思,一点儿也没有理会到他给你造成了多大的灾难。

就在这时,监考人走过来通知你时间到了。你以厌恶的心情把一堆垃圾一脚踢到角落里去,然后回家。脑子里不禁浮起一个革命的想法:教授们不征求同意就提问的这种神圣权利应该废除。

在本章的最后两三页,我使用了一些形象的比喻,可能引起人们的笑话。那闯进瓷器店里受到冰雹般袭击的公牛,还有那一副恶狠狠面孔的鬼怪都似乎不伦不类,如今它们都在嘲笑我。我所使用的言词确切地描绘了我的心境,因此对这些嘲笑不屑一顾。我郑重说明,我对大学的看法已经改变。

在进入德克利夫学院以前,我把大学生活想像得十分浪漫,如今这浪漫主义的光环已经消失。但是在这从浪漫主义向现实的过渡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如果没有这段实践,我是根本不会懂得的。我所学到的宝贵经验之一就是耐心,我们接受教育,要像在乡村散步一样,从容不迫,悠闲自得,胸怀宽广,兼收并蓄。这样得来的知识就好像无声的潮水,把各种深刻的思想毫无形迹地冲到了我们的心田里。

“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广博而精深的知识——就可以分辨真伪、区别高低。掌握了标志着人类进步的各种思想和业绩,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如果一个人不能从这种脉搏中体会到人类崇高的愿望,那他就是不懂得人类生命的音乐。

第二十二节思想的乌托邦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叙述。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岁,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书名为《我们的世界》,叙述地球的书,这是我全部的书库。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把她认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去波士顿之行时,我才真正开始认真地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

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人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点儿也不明白其涵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

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

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所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罗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从这本书开始的以后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逊》、《天路历程》、《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像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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