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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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 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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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英低头,不敢言语,皇上教训的极是,自己确实是忽略了这个马夫。

简旭再问:“他们朝贡的物品都有什么,刚刚没听明白,什么追风、什么香萝,这都是什么东西,如果真是贼人偷的,他们总得出售,也许能在民间打听到一些。”

俞英道:“追风和香萝不是东西,那可都是宝贝,追风是千里马,名驹。香萝是西夏第一美女,据说能歌善舞,琴棋书画,又无所不通,她在西夏,是一种国宝。”

简旭一听,还以为只是些珠宝玉器之类,朝贡的东西怎么还有人?

俞英道:“那香萝是送给皇上的。”

简旭心道,幸好丢了,不然,那定是能让你yu死yu仙的极品尤物,我既不能要,放在身边又闹心。

他又问道,“就是说,这件事只是那特使自己的一面之词。”

俞英道:“这样的事情,特使不敢说谎,我也已经送信给渭州知州梁川,通知他去事发地点验看,相信这几天,梁川的回信就能到,皇上是不是要等一等,等梁川的信到了,我们能够了解一些事情的状况,心里有个准备,再决定西行。”

简旭摆摆手,“那倒不必,就像你说的,西夏特使对此事是不会说谎的,主要是人家也没有逼咱立即把事情说明,不是还给了几个月的时间吗,明日启程,不得耽搁。”

第二天,简旭起了个早,再次出行,他非常高兴,在皇宫里,规矩太多,说话得注意,走路得注意,睡觉更得注意,还要时不时的给那个李太后请安问好,规行矩步,早朝啊奏折啊更是头疼,出去好,我这是拿他新皇的钱出去旅行,谁让你不回来,替你打工,总得捞点什么好处。

想起南巡之时,虽然惊险都有,但也很快乐,又长了不少见识,还拜了几个高人为师父,所以才说,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希望此次西行,能有其他收获。或者什么收获都没有,和紫絮逍遥自在,就是收获。

他带着刘紫絮,出了寝宫,伊风等人,整装待发,比他更早。

听说要西行,把老薛乐坏,在皇宫里呆了这些天,闷得他快疯,走到哪都有人看守,去街上逛也无趣,因为发誓不再喝酒,所以,一个大老爷们,也不会像女人似的,什么都不买,就满街的走。

简旭担心张埝的伤,他嘿嘿一笑,绾起袖子给简旭看,证明自己已经痊愈。

简旭把伊风拉到一边,有些歉疚的说道:“伊风,耽搁你和淳于将军拜堂了。”

伊风笑笑,“主子,凤儿说了,心里若是有彼此,就不在乎这些。”

简旭感慨道:“是啊,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简旭不在乎,是因为他是现代人,对古代的某些观念,还没有完全接纳,他觉得两个人相爱,拥抱、亲吻、同眠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伊风不能,一天没有和淳于凤拜堂,他就不会越雷池半步。

闲话少说,简旭看车马都已准备好,又挨个的问了一遍,该准备的东西有没有准备好。

赛诸葛汇报,左藏库送来足够的银两,麻六是钱财的总管,红姑准备了御寒的衣物,此时已是深秋,越往西北走越冷。还有些草药,特别是管伤寒的。还有其他一些小物件,全部准备齐全,请皇上放心。

简旭回头去看刘紫絮,披着紫色的斗篷,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莹白的小脸,什么香萝臭萝,和我心爱的紫絮在一起,那才叫幸福,拉着她,同乘一辆车,然后喊了一声:“出发”

麻六一声喊:“皇上起驾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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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汗血宝马

第三章汗血宝马

虽然有几个月的时限,简旭这次,却不敢再慢慢晃悠的走,这次西行不同南巡,感觉那次是家务事,这次却是国际关系,必须在规定之日内破案,否则,那西夏真的怕是要以此为借口,大动干戈。(五个月也不是很长,走到那里需要一些天,查案需要一些天,还得回来不是,日子压得很紧。

不过简旭又开始运用他的诡辩之法,若是回来晚了,那西夏特使发怒,他自有办法对付,因为你说的五个月,是给我破案的时限,你又没说明五个月之内我必须回到京城,再给你做个交代。我只要在五个月内破了案,然后派什么八百里飞骑回来告诉他,案子已破,在家慢慢等皇上回来给你解释。

秋高气爽,简旭也不坐车厢内,直接坐在车辕上,看天空一碧如洗,秋叶如蝶,翩翩飞落,水横若明眸,山青似娥眉,气息清明,满心舒爽,不觉吟道:“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好景,好诗,好心情”

他朗朗而诵,心情恣意,走马看花,也比坐在宫殿里听那些老臣唠叨好。

另一个车辕上驾车的齐小宝见简旭喜欢看景,早把驾车的速度放慢,听简旭吟诗,道:“主子好像特别喜欢做旅者,在宫里岂不是好,整日这样舟车劳顿,别人不解。”

简旭正东张西望,想把路两边的美景尽收眼底,听齐小宝说自己,笑道:“五爷平日里都想些什么,难道不喜欢这样一路走一路看,只喜欢在家里,喝喝小酒,吃吃肉,练练功夫,溜溜狗。”

齐小宝朝简旭抱抱拳,“主子误会了,别说我,登州五虎,二哥是读书人,咱不敢说,大哥是庄主,忙,就我和三哥四哥,那是最喜欢四处游荡,当初若非和大哥结义,只怕现在也是江湖上的一个人物,现在能和主子到处走,这是求之不得。”

简旭道:“还真是我误会了,不过五爷,登州五虎里,除了二先生之外,好像你也未成家立室,老大不小了,也该考虑一下终身大事。”

齐小宝又朝简旭抱拳,“谢主子记挂,齐小宝不才,样貌亦不济,对女人却是挑拣的很,若非好女子,娶了回家,整日唠唠叨叨,岂不烦躁,不如这样轻松。”

简旭笑,“你是没有遇到心仪之人,遇到了,只怕她整日打你,你都高兴。”他说着,把眼睛斜向麻六,麻六就在他一边,骑马而行,知道简旭是暗讽自己,嘴又是一撇,“打是亲骂是爱,爱大了,用脚使劲踹。”

简旭哈哈大笑,“朕给你个横批,就一个字,贱”

一路这样有说有笑,往西而行,走到下午才下马打尖,中午错过镇店,没捞着吃饭。

这庄子可不小,集市绵延几条街道,此时正值秋季,瓜果颇多,还有新上市的米粮,小贩们高声叫卖,一派繁华热闹。

简旭几个,边走边看,先是过过眼瘾,然后再找一家酒馆吃饭歇息。沿街的商贩不时向他们推销自己的物品,呼啦啦这么些人,又是车又是马,很扎眼,一看就是外地行旅,又像是个有钱的主儿,商贩们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角色,逮着这些人,岂能错过赚钱的机会。

简旭无论谁像他推销什么,一律不答,只是边看边和刘紫絮轻轻说话。刘紫絮更是,静悄悄的跟在简旭身边,偶尔点点头,她的手被简旭紧紧握着,只是这样,她已感到无比幸福。

麻六可不一样,一会儿问问红姑,喜欢这个不,一会儿又问问,喜欢那个不,不停的讨好,因为简旭说了,得增进感情,红姑才不会离开他。

淳于凤依旧男装,虽然和伊风的感情,有了突飞猛进,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身份,首先是皇上的保镖,穿男装动作起来方便。

伊风拿起一根发簪递给淳于凤看,意思是,若你喜欢,就买给你。

淳于凤摇头,“这一路若是如此买下去,只怕要多雇几辆车了。”她的意思是,这旅途才刚刚开始。另一个意思是,别忘了此次出来是干什么。

这话被简旭听到,别人不一定能懂,简旭却明白了,告诉众人,别再逛了,就近找一家饭店,要能住宿的,吃完饭天也就接近傍晚,今日就在此地投宿,第一天出来,也别太着急赶路。

街边还真就有一家,名曰张老三酒家。

就这一家了,看上去地方风味很浓。

门口的伙计看简旭一行人正对他们的店比比划划,知道是想来吃饭,赶紧迎过来,“客官,吃饭还是住店,咱这里都有,保证饭菜可口,房间整洁。”

简旭点头,小二乐的就朝里面喊:“有贵客到”

简旭一愣,他如何知道我“贵”?

其实,小二是见他们人多,打扮又很阔气,这是笔大生意,当然是贵客。

简旭有点草木皆兵,正迟疑要不要进去,忽然后边有人嘁嘁喳喳的议论,还不时的惊呼。

“这马怎么了?怎么流血了主人都不管?”

“你真是少见多怪,这是汗血宝马,我在书上看过,汉朝张骞出使西域时,见过此马。”

“西域之马,怎么会到了咱这山前村。”

“我如何知道。”

“汗血宝马,那不是很名贵。”

“那当然,据说一匹马能换一座城呢”

简旭听了几句,急忙反身去看,就在他身后,一个中年男子牵着一匹马走过,那马身上湿透,像是适才跑的急,脖子上和肩膀处,顺着汗水流下的是点点殷红,他心里合计,难道这真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忽然想起西夏朝贡的千里马追风,俞英只说马的名字叫追风,却没有说明是哪一类品种,他又开始草木皆兵了,忽然对马产生了兴趣,腾腾朝那汗血宝马追了过去。

小二在后边喊:“客官,客官你还吃饭不吃饭?”

赛诸葛对小二道:“请稍等,我们转头便来。”

简旭追上那个牵马的人,喊道:“这位兄台请留步。”

那人回头看看简旭,不懂他什么意思,“阁下有事?”

简旭抱拳施礼道:“不经意看见你的马,敢问,这就是著名的汗血宝马吗?”

那人摇摇头,“什么汗血宝马,我不懂。”

简旭被他噎住,心说你是故意气我还是真不懂,这样出名的马在你手里,你居然说不懂。他在马的肩膀处摸了一下,手上染红一片,他把自己的手递给那人看,“马头细脖子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能日行千里,剧烈奔跑后会在脖子和肩膀处流出红色的血液,这就是汗血宝马,你,真不懂,还是,这马不是你的?”

简旭这么一说,那人有些吃惊,去看马,仿佛他真不知道自己拥有一匹价值连城的宝贝,说道:“当然是我的马,不过它总是这样流着红色的汗,我还以为它生病了,正想去前面的牲畜交易集市,把它廉价卖了,没想到……不过你说的是真话?”他有些不信,自己半生穷苦,会有这样的好运。

简旭看看他的穿着打扮,虽然不是破破烂烂,但也应该是平民一级,他为何会有如此名贵的马?这让简旭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兄台,能否把这匹马的来历,告诉我,哦,你别误会,我只是对这马很感兴趣。”

那人上下的把简旭打量一番,锦袍及脚,腰缠玉带,发束银冠,浓眉朗目,神采不凡,看他的气度,不是王孙贵胄,也是高门大户,暗里猜测,这个有钱的公子,也许要买我的马,若真如此,我可就发达了,狠要一笔,从此跻身富人的行列。

他心里想着,左右看看,围上来很多人,就有些得意,仿佛此时他已经不是穷鬼,而是富翁,指着自己的马道:“这是我的祖传之物。”

简旭一听,这人不老实,马的寿命能有多长,千岁还是百岁,又不是玉器珍宝,能祖传下来,他这样一说,简旭又开始草木皆兵了,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简旭没好意思点破他,旁边有聪明的人,驳斥道:“大哥,你的马多少岁了,还祖传,难道比你祖宗的年纪都大吗?”

那人一听,知道自己吹大了,脸上有些尴尬,改口道:“我的意思是,我祖上曾经有过汗血宝马,这一匹,就是那马后代的后代。”

旁边的人又说了,“这马就不是纯种,经过多少代的杂交呢。”

拥有汗血宝马的主儿就火了,“怎么不是纯种,没有杂交,我祖上养了很多这样的汗血宝马。”

两下里叮叮当当的吵了起来。

简旭耸耸肩,摊开双手,心说,何苦呢,老老实实的,说实话,多好。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人,看打扮像是个商贾,拉住马主人道:“你的马我买了。”

那马主人一听,有人买自己的马,没心思吵架了,朝那商贾看看,说道:“我们换个地方说话。”他怕这些围观的人再从中搅和,自己失去一个发财的机会。

商贾点点头,两个人出了人群,往另外一个地方走去。

第四章出乎意料的价钱

第四章出乎意料的价钱

简旭头一摆,“走,吃饭去。(”

赛诸葛看看那汗血宝马的主人和欲买马的商贾,拐过这条街,消失,问简旭道:“主子,不用跟吗?”

简旭道:“不必,汗血宝马而已,不一定与追风有关,虽然对这个马主人,我也有些怀疑,即使这马是他偷的,咱是查西夏使者的案子,不能预见一个小偷就管,没那么多时间,如果想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向的英雄,也得先吃饭,反正今晚也不走,之后再做计较。”

来到那张老三酒家的门口,简旭笑对薛三好道:“三哥,又一个和你有缘的。”

老薛抬头看,也笑了,想起南巡之时,在巨崖镇附近的那个山坳,遇到阳公公所扮的老三,看来叫老三的人很多,心里就颇有些得意。

酒馆的小二看见他们果真转了回来,朝赛诸葛施礼,“先生果真说话算话,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赛诸葛道:“那你就把饭菜做的可口一些,别辜负了我们这份心。”

小二把手中的抹布往肩上一搭,笑着来扶赛诸葛,“先生只管放心,在山前村,咱这酒馆是很有名气的,这名气不是店大,不是菜的品种多,而是……”

赛诸葛推开小二的手,指指一边的简旭,意思是这个才是主人,你马屁拍错地方了。

小二是生意人,还不同于后厨,甚至不同于东家,他长期在前面跑堂,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他是浑身长眼睛,瞄一眼,就把你的身份算出大概,这次却看走了眼,还以为赛诸葛是头,被赛诸葛一指点,立即明白,到简旭身边,先打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去扶简旭,接着刚刚的话,“而是讲究诚信,客官点一道菜,满满一大盘,实惠,咱不做那些花架子的事。”

简旭心里笑,这小子,厉害,对赛诸葛说到一半的话,接着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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