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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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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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帅先生一直不说话,脸上苍白得和死人一般。他一定要送我上车,车子是停在饮马池边等我的。我们俩穿过了整个花园都没有说一句话。我身上带着花园的钥匙,我就用这钥匙开了园门,之后,我没有把钥匙放回口袋,默默无言地递给他了。他接着钥匙,激动的神情令人吃惊,从那以后,我时常情不自禁地想到他的这种表情。我一辈子也没有遇到比这次别离更痛苦的时刻了。拥抱是长久的、默默无言的:彼此都感到这一次拥抱就是最后的诀别。

在巴尔与蒙莫朗西之间,我遇到一辆租用的马车,里面坐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微笑着向我打招呼。根据后来戴莱丝给我说的法院来人的面容、到达的时刻以及他们表现的态度,我绝不怀疑那四个人就是他们;特别是后来我又听说,我的逮捕令不是象人家预告我的那样在七点钟发出,而是到中午才发出的。我必须直穿巴黎。一个人坐在敞开的篷车里藏得当然不会很严密,我在街上看到好几个人向我打招呼,样子象是很熟,可是我一个也不认得。当晚,我绕道从维尔罗瓦领地经过。在里昂,驿运的客人通常都得要带去见城防司令。这对于一个既不愿说谎又不愿更姓换名的人来说,可能是很尴尬的。我就带着卢森堡夫人的一封信去找维尔罗瓦先生,请他设法为我免除这件苦差使。维尔罗瓦先生给了我一封信,结果没有用上,因为我没有经过里昂。这封信现在还封得好好的存放在我的文件里。公爵先生苦苦敦劝我在维尔罗瓦过夜,但是我宁愿重登大路,所以当天又走了两站路。

我的车座很硬,我身子又不舒服,不能多赶路。此外,我的样子又不够威风,不能使人家好好地服侍我,而在法国,大家都知道,要驿马感到鞭子,就非经过车快的肩膀不可。我以为多多塞钱给执疆人,就可以补充我言不惊人、貌不压众的缺陷,谁知结果更糟。他们以为我是当差的下人,平生第一次坐驿车。从此我就只能得到些驽马,自己也成了车伕的笑料。我最后只好耐下性子,什么也不说,凭他们的高兴去赶路——其实我一开始就应该这样做的。

我是有法子使我在旅途中不感到寂寞的,那就是对最近的一切遭遇来一番思索,弄个水落石出!但是我既没有这样的性格,也没有这样的心情。说来也真怪,已经过去了的灾难,不管它隔得多么近,我是很容易忘记的。当灾难还没有来到时,稍一想及就使我惊慌不知所措,可是灾难一旦发生了,对它的回忆也就非常淡薄,而且也非常容易消失。我这个害死人的想象力,它不断地使我烦恼,使我总想预防尚未发生的灾难,而且使我的记忆不能专注,不让我把已经过去的灾难再回想起来。对于木已成舟的事情,就用不着再预防了,而且再去想它也徒劳无益。我的苦难可以说在发生以前就已经叫我受尽了,在等待期间,我越是感到痛苦,忘记也就越发容易;而与此相反,我总是不断地记住我过去的幸福,我回想它,咀嚼它,可以说是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能重新享受一次。我感觉到,我就是亏了有这种绝妙的秉赋,所以从来就不晓得什么叫作记仇。这种记仇的脾气,由于对所受的侮辱耿耿于怀,所以经常在一颗好报复的心里发酵,它恨不得叫仇人受尽痛苦,然而自己却先受尽痛苦了。我生性急躁,在感情冲动时曾感到气愤,甚至感到狂怒,但是报仇的欲念从来没有在我心里扎根。我太少想到所受的冒犯了,因而也就不会怎样多想到冒犯我的人。我之所以想到他给我造成的损害,只是因为怕他再给我造成损害,如果我确信他不再来害我,那么他给我带来的痛苦便立刻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们常向我们说教,要我们宽恕别人对我们的冒犯,这当然是个美德,但对我是用不上的。我不知道我的心灵能否抑制仇恨,因为它从来没有感到仇恨,同时,我也太少想到我的仇人了,不可能有宽恕他们的美德。我的仇人们为着叫我苦恼而自己就先苦恼到什么地步,这我说不上来。我是听凭他们摆布的;他们有绝对的权力,他们还使用这个绝对的权力。只有一件事是超乎他们的权力之外的,并且我量他们也做不到:他们为害我而伤脑筋,却不能强迫我也为害他们而伤脑筋。

从动身的第二天起,我就把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在整个旅途中,除了不得不时刻予以提防的那些事情外,什么议院,什么蓬巴杜尔夫人,什么舒瓦瑟尔先生,什么格里姆,什么达朗贝,以及他们的阴谋和他们的同伙,连想都不去想了。然而代替这一切而涌上了我心头的,就是我动身前夕所读的那一卷书。我也想起了格斯耐尔的《牧歌》——这是他的译者于贝尔前些时候寄赠给我的。这两个念头老是浮现在我的脑际,它们是那样清晰,那样交织在一起,以至我想尝试一下,把二者给合起来,用格斯耐尔的诗体,写“以法莲山的利未人”这个题材。这种歌咏田园的纯朴风格似乎是颇不适于写这样一个惨烈的题材的,同时我眼前的处境也不能给我提供多少欢快的思想来把这个题材写得活泼些。然而我还是勉力为之,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供我在车中消遣,绝不抱成功的希望。我刚一尝试,就惊讶地感觉到,我的思想是那么温和,而表达时又那么得心应手。三天工夫就把这首小诗的头三章写成了,后来在莫蒂埃又完成了全作。我敢说,我一辈子也没有写过一点东西能比这篇诗有更动人的淳朴风尚,更鲜艳的色彩,更朴素自然的描写,更贴切的性格勾划,更古色古香的质朴;而这一切,并没有受到那可憎的恐怖题材的影响,因此,除了其他优点以外,我还有战胜困难的优点。《以法莲山的利未人》如果不是我的最佳作品,也永远是我所最喜爱的作品。我从来不能、也永远不能重读这篇诗而不感到一种无怨无艾的心灵的欢乐——这个心绝不因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而愤懑,却反而能自宽自慰,从自身找到一种东西来补偿它所遭遇的不幸。请你把所有那些在著作中对他们并未经历的逆境显得那么豁达大度的大哲学家都集合起来,把他们放到象我所处的这种境况里,让他们在感到荣誉受到了侮辱的那最初的一阵愤慨之中去写这样一部作品吧,那时你就会看到他们将怎样处理这部作品了。

我从蒙莫朗西动身去瑞士的时候,曾决定到依弗东去,在我那善良的老朋友罗甘先生家里住下来,罗甘退休在那里已经有几年了,他曾邀我去看他。我在路上听说到里昂去要走弯路,这就省得我路过里昂了。但是,不路过里昂就要路过伯藏松,这也是个要塞,因而也就有同样的不便。我就想不如绕点路经过萨兰,托辞去看杜宾先生的侄子梅朗先生,他在那里的盐场工作,以前曾多次邀我去看他。这个办法成功了;我没有找到梅朗先生,也就用不着停留,我对此感到十分高兴,又继续走我的路,谁也没有盘问我一句。

我一进入伯尔尼郊境内,就叫车子停下来,我走下车,趴下来亲吻大地,并在情感激动中叫道:“天啊!你是道德的保护者,我赞美你,我踏上自由的土地了!”我就是这样,一有了希望,眼就瞎了,满心信任了,老是把要成为我的灾殃的事物也热爱起来。我的车伕大吃一惊,以为我疯了。我又登上车,不几小时,就得到那既强烈又纯粹的快乐,紧抱在那可敬的罗甘的双臂之中了。啊!让我在这位贤主人家里喘息片刻吧!我需要在这里恢复一下勇气和精力,不久我就会找到使用这勇气和精力的地方的。

在我上面的这一段叙述里,凡是我能想得起来的情节我都不厌其详地写了出来,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这些情节本身不见得十分清楚,可是,你一旦抓住了那阴谋的线索,这些情节就能照亮那阴谋的进程;比方吧,它们对我行将提出的问题固然不能提供基本概念,却大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答。

假设为了执行以我为对象的那个阴谋,人家非要我走开不可,那么,一切经过就应该差不多象实际发生的那样,才能使我走开。但是,如果我不被卢森堡夫人在半派人前来所吓倒,不为她神色慌张所感动,而继续保持坚定,如果我不待在府第里,而回到床上去安安静静地睡到大天亮,我会同样被下令逮捕吗?这是个大问题,许多别的问题的解答都是以这个大问题为转移的,而要研究这个大问题,那恫吓性的逮捕令的下达时间和那实际逮捕令的下达时间都不是没有注意的价值的。这是一个粗浅的、却又明显的实例,说明在事实的陈述中,你若想探索事实的隐秘原因,那些最不足道的细节也有其重要性,它可以引导你去用归纳法把隐秘原因揭发出来。

第十二章

黑暗的樊篱从此开始了;八年来,我就一直禁锢在这个牢笼里,不论我用什么办法都没能刺透它那骇人的黑影。在我沉溺于其中的这个不幸的深渊里,我感到人家给我的打击,一下一下都落到我的身上,我看到打击我的直接工具,却看不见那只操纵工具的手,又看不见这只手所使用的方法。耻辱和灾难,仿佛自动地落到我头上来了,表面上还显然若无其事。当我这颗破碎的心忍受不住而呻吟起来的时候,我倒象个无痛呻吟的人了。造成我身败名裂的那些人们,竟然找到了那种不可思议的伎俩,使社会大众都不知不觉地成了他们的同谋,还看不出他们的阴谋所产生的后果。所以当我现在叙述与我有关的那许多事件、我身受其苦的那种种虐待以及我所曾遭受到的一切的时候,我都无法追本穷源,找到那只发动的手,无法一面说出事实,一面指出原因。这些最初的原因,在前三章里都写下来了;一切与我利害攸关的事情,一切秘密的动机,在前三章里都揭示出来了。但是,要说明这种种不同的原因究竟怎样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我生活中那许多离奇的事件,我是办不到的,连猜也猜不出来。如果我的读者中有人乐于深究这些秘密,发现真理,我就请他们仔细重读一下前三章;然后,请他们在以后每读到一个事实,就利用他们掌握到的材料进行考查,由一个阴谋上溯到另一个阴谋,由一个因素上溯到另一个因素,直到全局的最初发动者。我当然知道他们的研究将达到什么样的终点,但是引导他们达到这个终点的那些地道,路途是幽暗而曲折的,我自己无法摸清。

我在依弗东居住期间,跟罗甘先生的全家都认识了,其中有他的甥女波瓦·德·拉·杜尔夫人以及她的女儿们。我似乎已经说过,孩子们的父亲我是以前在里昂就认识了的。波瓦·德·拉·杜尔夫人是来依弗东看舅父和他的姊妹的;她的长女,年约十五岁,非常聪明,性情脾气又极好,使我十分喜爱。我以最亲切的友谊依恋着她们母女二人。这个女孩子本来由罗甘先生作主,许给了他的当上校的侄儿了。上校已届中年,对我也表示极端敬慕,但是,虽然伯父热中于这桩婚事,侄儿也切盼成功,我也极希望他们两人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可是年龄的悬殊和那女孩子的极度憎恶使我和做母亲的联合起来劝阻这桩婚事,结果它也就没有成功。上校后来娶了他的亲戚狄安小姐,她的性情和面貌,我觉得都十分出色,并使他成了最幸福的丈夫和父亲。虽然如此,罗甘先生还是不能忘记我在这件事上拂逆了他的意愿。我心里却是泰然的,因为我深信,我对他和对他的家庭,都尽了最神圣的友谊所规定的义务,这个义务并不是事事逢迎,而是事事都进些最好的忠告。

我若是到日内瓦去,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在等待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揣度的时间并不长。我的书在日内瓦被烧掉了,并且,六月十八日,即在巴黎被通缉之后九天,我又在日内瓦被通缉了。在这第二道通缉令里,荒谬绝伦的话堆砌得实在太多,教会法也违犯得实在太明显,所以我刚开始听到消息的时候还不肯相信呢;到消息完全证实之后,我生怕这样明目张胆、这样骇人听闻的一个违法行为,把从良知的法则起的一切法则都破坏净尽了,也会把日内瓦闹得天翻地覆的。后来我把心放下了,因为一切都平静如常。如果在无知的小民中间有些人言啧啧,那也只是冲着我的,我被所有的妄人、所有的学究公开地骂着,仿佛象一个没有好好背出教理入门的小学生,人家要举起鞭子打他。

这两个通缉令就是信号,全欧洲都起来咒骂我了,其愤激之情,真是史无前例。所有杂志,所有报纸,所有小册子,都敲起了最可怕的警钟。特别是法国人,这个民族本来是那么温和、有礼貌、豪迈,平时又那么自负,能对不幸者顾大体、全大义,现在竟突然忘掉了他们最宠爱的那些美德;都争着来打击我,以辱骂的频繁和猛烈来显得高人一等。我成了一个反教分子、一个无神论者了,一个狂人、一个疯子了,一头猛兽、一只豺狼了。接办《特勒夫日报》的主编骂我患有狼人病,而其语无伦次倒恰好证明他自己患有狼人病。总之,简直可以说,在巴黎,一个人随便以什么为题发表一篇文章,如果不插进几句话来骂我,就怕以违警论罪。我对这种全体一致的愤恨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我几乎认为所有的人都疯了。真是怪事啊!《永久和平》的编者竟会挑起纷争,《萨瓦副主教信条录》的印行者竟会是反教分子,《新爱洛伊丝》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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